截至2026年5月20日收盘,龙溪股份(600592)报收于19.24元,下跌4.18%,换手率2.78%,成交量11.12万手,成交额2.16亿元。
资金流向
5月2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144.52万元,占总成交额14.59%;游资资金净流入589.86万元,占总成交额2.74%;散户资金净流入2554.66万元,占总成交额11.85%。
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进行了见证。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5月19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13项议案,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2026-017)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晋辉主持。出席会议股东共45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66,031,5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5542%。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年度报告、董事薪酬方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使用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购买董事高管责任险、修订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规则等多项议案。所有议案均获通过,无否决议案。律师见证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规则(2026年5月修订)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联交易决策规则(2026年5月修订)》,明确了关联交易的范围、关联人认定标准及审议程序。规则规定了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在审议关联交易时的回避表决要求,并根据交易金额划分决策权限: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0.5%以上的,需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5%以上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及共同投资等特殊关联交易另有严格规定。部分情形可豁免审议程序。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5月修订)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5月修订)》,明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实行年薪制。薪酬与年度及任期经营业绩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薪酬兑现依据。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内部董事及高管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方案,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制度强调薪酬与业绩、责任、风险相匹配,坚持先审计后兑现、先考核后支付原则,并对福利待遇、履职支出、薪酬追索等作出规定。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2026年5月修订)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明确对外捐赠应遵循自愿无偿、权责清晰、量力而行、诚实守信原则。捐赠财产包括现金和实物资产,但不得捐赠主要固定资产、股权债权等。年度内累计捐赠金额300万元以下由董事长审批,300万元以上或单项超200万元由董事会批准,达净资产0.3%且超5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批准。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5月修订)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6年5月修订,经股东会通过并生效。章程明确了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权及议事规则、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与职责、利润分配政策、对外担保规定、信息披露要求等内容。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9,955.3571万元,营业期限为50年,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章程还规定了股份回购、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审计委员会职责以及独立董事制度等治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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