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5月19日收盘,新中港(605162)报收于11.25元,上涨2.18%,换手率2.86%,成交量11.88万手,成交额1.32亿元。
5月1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66.82万元,占总成交额1.26%;游资资金净流出177.92万元,占总成交额1.35%;散户资金净流入344.74万元,占总成交额2.61%。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进行见证。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5月18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预案、2026年度董事薪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谢百军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及《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所有议案均获有效通过,无否决议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因公司股票连续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已触发“新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赎回登记日为2026年6月1日,赎回价格为100.3534元/张。最后交易日为2026年5月27日,最后转股日为2026年6月1日。赎回款发放日为2026年6月2日,赎回完成后“新港转债”将摘牌。投资者如未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公司特别提醒持有人注意相关风险。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因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控股股东浙江越盛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72.78%被动稀释至71.98%,触及1%的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股份增持或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权益变动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至2026年5月15日,期间可转债累计转股14,995,819股,公司总股本增至415,446,819股。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独立董事出席,就投资者关注的电力现货与容量电价政策影响、浦口供热管网建设进展、2025年归母净利润下降原因、100MW储能项目前景、耦合生物质及固废业务推进计划、一季度经营情况、分红政策、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等问题进行了回应。公司表示容量电价政策有助于稳定收益,储能项目经济性改善,新增供热用户将推动经营好转,未来将保持稳定分红政策。
因公司股票连续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已触发“新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赎回登记日为2026年6月1日,赎回价格为100.3534元/张。最后交易日为2026年5月27日,最后转股日为2026年6月1日。赎回完成后,“新港转债”将于2026年6月2日起在上交所摘牌。持有人可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交易或转股,否则将面临被强制赎回导致的投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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