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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长春燃气(600333)5月14日主力资金净流入802.82万元,占总成交额5.75%

截至2026年5月14日收盘,长春燃气(600333)报收于5.87元,上涨1.73%,换手率3.89%,成交量23.71万手,成交额1.4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5月14日主力资金净流入802.82万元,占总成交额5.75%。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长春燃气将于2026年6月3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修改公司章程及利润分配方案等事项。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5月14日主力资金净流入802.82万元,占总成交额5.75%;游资资金净流入360.77万元,占总成交额2.58%;散户资金净流出1163.59万元,占总成交额8.33%。

公司公告汇总

长春燃气2026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际到会11人,会议由董事长董志宇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和《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各项议案均获全票通过。其中,《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长春燃气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6月3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地点为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421号公司8楼会议室。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时间为当日交易时段及互联网平台9:15-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8日。会议审议包括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修改《公司章程》等议案,并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7名董事和4名独立董事。中小投资者对利润分配议案单独计票,修改章程为特别决议议案。

长春燃气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修改《公司章程》、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等议案。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24.62亿元,净利润亏损888.57万元,拟不进行利润分配。董事会由11名增至12名,提名于革、毕明慧、李浩、佟韶光、周衡翔、赵岩、董志宇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建勋、杜婕、张蕴奂、赵岩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长春燃气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主要修改内容为:董事会由11名董事调整为12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仍为4名,职工董事1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长春燃气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十二名董事组成,包括七名非独立董事、四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三年。董事会提名于革、毕明慧、李浩、佟韶光、周衡翔、赵岩、董志宇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李建勋、杜婕、张蕴奂、赵岩(吉大)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候选人符合任职资格要求,无违法违规情形。

长春燃气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建勋)
李建勋声明被提名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5年以上城市燃气行业管理经验,并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声明人确认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股1%以上、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等情形,且无受行政处罚、监管谴责等不良记录。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任职未超过六年。承诺将依法履职,保持独立性,若后续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情形将主动辞职。

长春燃气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赵岩)
赵岩声明被提名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交易所处分,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具备会计、审计、财务管理方面的高级职称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已通过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承诺将依法依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长春燃气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蕴奂)
张蕴奂声明被提名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等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声明人确认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股1%以上、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等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被交易所谴责,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不超过3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及诚信的其他情况。承诺将依法履职,接受监管。

长春燃气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杜婕)
杜婕声明被提名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本人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已通过相关培训并取得证明。声明人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无重大业务往来或利益关系。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任职时间未超六年。承诺在任职期间遵守监管要求,保持独立性。

长春燃气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长春长港燃气有限公司提名李建勋、张蕴奂、杜婕、赵岩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已完成交易所培训。提名人确认被提名人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关联方任职,无重大失信记录。杜婕、赵岩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提名,具备注册会计师或高级职称等专业资质。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不超过三家,任职未超六年。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修订)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修订)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对原有章程进行了更新。章程涵盖公司基本信息、经营宗旨与范围、股份管理、股东与股东会、董事与董事会、党委会、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内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任、通知与公告、合并分立清算及章程修改等内容。明确了股东权利义务、董事会与监事会职权、独立董事职责、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治理结构。本次修订涉及公司治理、股东会与董事会权限、党委会职能等方面,旨在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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