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5月7日收盘,沪江材料(920204)报收于17.5元,上涨0.57%,换手率7.34%,成交量3.67万手,成交额6420.43万元。
5月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73.19万元,占总成交额7.37%;游资资金净流入36.74万元,占总成交额0.57%;散户资金净流出3.81万元,占总成交额0.06%。
5月7日沪江材料发布公告《沪江材料: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其股东南京沪恒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南京沪宏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于2026年3月27日至2026年4月30日间合计减持71.56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59%,变动期间该股股价上涨5.85%,截止4月30日收盘报15.75元。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南京沪宏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与南京沪恒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于2026年3月27日至4月3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分别减持330,000股和385,600股,合计持股比例由65.76%降至65.00%。本次减持系基于个人资金需求,减持后股份无权利限制。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可能继续减持。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7日收到沪宏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和南京沪恒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上述两家持股平台在2026年3月27日至4月3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330,000股和385,600股,合计减持71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6%。本次减持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65.76%降至65.00%,触及权益变动5%整数倍情形。本次变动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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