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30日收盘,松炀资源(603863)报收于18.1元,下跌0.39%,换手率3.1%,成交量6.35万手,成交额1.16亿元。
资金流向
4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564.51万元,占总成交额13.48%;游资资金净流入56.0万元,占总成交额0.48%;散户资金净流入1508.51万元,占总成交额13.0%。
股东户数变动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57万户,较2025年12月31日增加1105.0户,增幅7.56%;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4万股下降至1.3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21.44万元。
财务报告
松炀资源2025年主营收入4.43亿元,同比下降37.48%;归母净利润-2.04亿元,同比上升13.57%;扣非净利润-2.06亿元,同比上升7.88%。2025年第四季度主营收入1.29亿元,同比下降29.71%;单季度归母净利润-1.17亿元,同比上升10.74%;单季度扣非净利润-1.18亿元,同比下降2.15%。负债率75.24%,财务费用2623.17万元,毛利率-9.87%。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显示,报告期内营业收入1.21亿元,同比增长18.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9.04万元,上年同期为-1800.98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8.74万元,上年同期为-4036.37万元;总资产为9.17亿元,上年度末为10.1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42亿元,上年度末为2.47亿元。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议案,因母公司及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会议还审议通过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会计政策变更、关联交易追认及预计、综合授信额度申请、现金管理、董事高管薪酬制度等多项议案,部分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未发现汇总表与财务报表内容存在重大不一致。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出具专项核查意见,确认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1458.36万元,扣除占比3.29%,相关明细表符合监管要求。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确认营业收入4.43亿元,净利润-2.04亿元,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持续经营能力存在压力,已采取资产处置、融资优化等措施改善;期末未分配利润为-59.25亿元。
公司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拟融资总额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方式为询价发行,定价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募集资金用途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法律规定,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认为其具备执业资质,审计过程规范,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内部控制有效,履职情况良好。
三位独立董事蔡开雄、蔡建生、应香凝分别提交2025年度述职报告,均表示出席全部会议,参与专门委员会工作,对关联交易、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议,认为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情形,与年审会计师保持沟通,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非独立董事按所任职务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组成,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50%,与公司业绩和个人绩效挂钩,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并实施违规追责机制。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公司出售位于汕头市澄海区的土地使用权已完成过户手续,受让方为汕头市展亿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和汕头市万壮食品有限公司,双方将在收到新《不动产权证》后5个工作日内分别支付尾款120.50万元和120.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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