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30日收盘,特变电工(600089)报收于26.82元,下跌1.58%,换手率2.36%,成交量119.26万手,成交额32.01亿元。
资金流向
4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98亿元,占总成交额18.67%;游资资金净流入1.83亿元,占总成交额5.72%;散户资金净流入4.15亿元,占总成交额12.95%。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内容的提示性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公司已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问题进行了研究和落实,并于2026年4月16日根据最新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更新了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中的财务数据等内容。相关回复及更新文件已在上交所网站披露。本次发行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最终能否获批及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豁免版)
特变电工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80亿元,用于天池能源准东20亿Nm3/年煤制天然气项目。该项目由新疆准能化工有限公司实施,主要产品为管道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属于公司煤炭业务向下游延伸。募投项目总投资170.39亿元,预计内部收益率为6.54%-11.71%。申报会计师对募投项目投资构成、融资规模合理性、效益预测等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明确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豁免版)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确认发行人具备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性条件。发行人本次发行尚需经上交所审核并报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主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保荐书(2025年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版)
国信证券作为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主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指定刘博、余洋为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并履行保荐职责。该授权书已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主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保荐书(2025年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版)
特变电工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亿元,用于准东20亿Nm3/年煤制天然气项目。国信证券作为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发行条件,具备健全的组织结构、持续经营能力和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债券一年利息,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规定。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豁免版)
特变电工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80亿元,用于天池能源准东20亿Nm3/年煤制天然气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准能化工,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池能源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通过增资及借款方式实施,部分资金用于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等。同时,公司对报告期内关联采购与销售的必要性、公允性进行了说明,相关交易占比低,价格公允,程序合规。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豁免版)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就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进行回复,涉及募投项目、融资规模、业务经营、财务状况等问题。本次募集资金不超过80亿元,用于天池能源准东20亿Nm3/年煤制天然气项目,实施主体为控股子公司天池能源的全资子公司准能化工。项目建成后预计内部收益率为6.54%-11.71%。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协同性、产能消化、技术工艺、风险揭示等进行了说明,并披露了应收账款、票据池、合同资产、存货、长期资产、负债及偿债能力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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