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24日收盘,中国宝安(000009)报收于8.9元,上涨0.23%,换手率0.9%,成交量23.09万手,成交额2.05亿元。
资金流向
4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933.84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22.19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956.03万元。
股东户数变动
近日中国宝安披露,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5.74万户,较3月30日增加5918.0户,增幅为3.91%。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7万股减少至1.64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4.43万元。
财务报告
中国宝安2025年年报显示,当年度公司主营收入230.36亿元,同比上升13.87%;归母净利润2.03亿元,同比上升17.62%;扣非净利润-7159.65万元,同比下降341.34%;其中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62.24亿元,同比上升11.26%;单季度归母净利润-8019.14万元,同比上升62.31%;单季度扣非净利润-1.71亿元,同比上升17.92%;负债率59.78%,投资收益1.36亿元,财务费用6.7亿元,毛利率25.82%。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中国宝安2025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3,036,275,300.70元,同比增长13.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3,041,725.86元,同比增长17.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1,596,493.11元,同比下降341.3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61,546,515.34元,同比下降30.13%。基本每股收益0.0787元,稀释每股收益0.0787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4%。公司总资产56,856,587,520.0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005,232,657.51元。董事局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以2,579,213,96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关于2025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五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司拟以总股本2,579,213,9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总额为77,376,418.95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的38.11%。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母公司2025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69,999,751.46元,盈余公积未达到转增股本条件。
第十五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召开第十五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等多项议案。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303,627.72万元,同比增长13.8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304.17万元,同比增长17.62%。期末资产总额5,685,658.75万元,负债总额3,399,084.9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9.78%。同时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申请2026年度银行授信、子公司担保额度、委托理财、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等事项。部分议案将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5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2025年,中国宝安董事局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召开6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大会,审议多项议案。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30.36亿元,同比增长13.8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3亿元,同比增长17.62%。高新技术产业和生物医药板块收入与利润双增长,但非核业务经营压力较大。2026年公司将聚焦增长、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快资产处置、严控风险。
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五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本部2026年度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以银行批复为准。实际融资金额以在银行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授信额度有效期自董事局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相应决议通过之日止。授权董事局主席决定额度使用的具体事宜,集团金融部负责具体实施。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报告显示,截至评价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体系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评价范围涵盖公司总部及主要子公司,覆盖资产总额的93%和营业收入的99%。公司已建立健全组织架构、发展战略、资金活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关键领域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实施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的机制。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的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涉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等内容。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第19号解释,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原有准则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25年及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2025年度合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93,086,666.94元,其中应收账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等为主要计提项目。本期核销及转销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49,792,475.82元。上述计提导致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393,086,666.94元。相关数据已经审计确认。
关于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控股子公司拟在未来12个月内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76.99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子公司担保不超过30.54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子公司担保不超过46.45亿元。担保方式包括连带责任担保、股权质押、资产抵押等。该事项已获董事局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2.5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49%。
关于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因海外业务扩展,外汇资产和负债规模增大,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拟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业务品种包括远期、NDF交易或其组合,交易对手为具备资质的金融机构,额度合计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期限自董事局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次审议之日止。资金来源为子公司自有资金,业务以真实贸易为基础,不进行投机。公司已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明确操作流程和风险控制措施,确保业务合规、审慎、安全开展。
关于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际精密集团有限公司和张家港友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合计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品种包括远期、NDF交易或其组合。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局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次审议相关事项时止,资金可循环使用。本次交易已获公司第十五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不构成关联交易。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操作风险,公司将通过制度管理和合作金融机构控制风险。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中审众环具备证券服务业务资格,2025年合伙人237人,注册会计师1,306人,审计业务收入18.43亿元,为253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经审议续聘其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200万元。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遵循审计准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内部控制有效。其在审计期间与管理层和治理层保持沟通,按时完成审计工作。
董事局审计委员会2025年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与评估。中审众环具备证券服务业务资格,拥有较高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近三年存在部分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等情况。审计委员会通过多次会议,就审计计划、独立性、重点审计领域等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认为其在2025年年报审计中坚持独立、客观审计,按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履职行为规范有序。
会计师事务所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该汇总表基于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编制,旨在披露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审核结果显示,汇总表所载资料与审计的财务报表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本次审核仅用于2025年度报告披露,不作其他用途。
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上市公司与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主要发生在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之间。在其他应收款中,多家子公司因经营需要占用上市公司资金,2025年末余额合计997,731.19万元;在其他应付款中,上市公司占用子公司资金,2025年末余额合计72,705.15万元。子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净额为925,026.04万元。相关数据已按会计科目和关联关系列示。
董事局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吉江华、孔小文、刘金山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经核查,上述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单位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有关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监管要求。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五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折合人民币36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较低风险理财产品以及货币型基金等。资金在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局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次董事局审议委托理财事项之日止。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已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将严格控制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吉江华)
中国宝安独立董事吉江华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报告期内,出席全部董事局会议及3次股东大会,主持或参与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投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审议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未发生需行使特别职权或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形。持续关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及中小股东权益保护,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内部控制有效。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孔小文)
中国宝安独立董事孔小文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报告期内,出席6次董事局会议、3次股东大会,主持审计委员会7次会议,参与审议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关注关联交易、高管薪酬、信息披露等情况,未发现应披露未披露事项。持续与审计机构、管理层沟通,现场工作超15天,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刘金山)
中国宝安独立董事刘金山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报告期内,出席6次董事局会议、3次股东大会,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次,参与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关注公司治理、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未发生需行使特别职权情形。公司无应披露关联交易、会计政策变更、股权激励等事项。持续与审计机构、管理层沟通,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6年4月)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局下设专门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管的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负责监督及评估外部与内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内部控制,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提交董事局审议。细则还规定了会议召集、表决方式、议事规则及保密义务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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