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23日收盘,菲林格尔(603226)报收于38.78元,下跌1.05%,换手率1.26%,成交量4.47万手,成交额1.76亿元。
资金流向
4月23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321.93万元,占总成交额7.52%;游资资金净流入485.28万元,占总成交额2.76%;散户资金净流出1807.21万元,占总成交额10.28%。
股东户数变动
近日菲林格尔披露,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7984.0户,较3月20日减少471.0户,减幅为5.57%。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4.2万股增加至4.45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59.18万元。
财务报告
菲林格尔2025年年报显示,当年度公司主营收入3.65亿元,同比上升16.65%;归母净利润-7888.58万元,同比下降107.64%;扣非净利润-8082.64万元,同比下降98.59%;其中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1.52亿元,同比上升57.87%;单季度归母净利润-4266.79万元,同比下降222.34%;单季度扣非净利润-4203.0万元,同比下降282.74%;负债率28.18%,投资收益636.16万元,财务费用14.05万元,毛利率3.44%。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显示,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为28,383,858.21元,较上年同期调整后下降22.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298,646.16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04元/股。总资产为1,225,336,894.50元,较上年度末减少5.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851,588,719.46元,较上年度末减少1.6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2,516,298.76元。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78,885,801.89元,母公司净利润为-63,551,018.68元。鉴于净利润为负,结合经营实际与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决定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该预案已获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不触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的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关联董事孔磊回避表决。2026年度薪酬方案明确: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岗位领取薪酬,不在公司任职的不领取薪酬;独立董事津贴为12万元/年(税前),按季度发放;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总额的50%,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考核结果确定。该议案中涉及董事薪酬部分因全体关联董事回避,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共召开8次会议,审议32项议案,包括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募集资金使用、财务预算、利润分配、续聘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委员会监督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协调内外部沟通,审阅财务报告,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并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一项非财务报告重要控制缺陷,已督促整改并补充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该所具备专业资质和执业能力,诚信记录良好,投保情况符合规定。审计过程中,事务所按计划开展工作,就审计重点、风险判断、调整事项等与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如期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履职规范、客观、公正,有效发挥了审计监督作用。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公司评价结论一致。纳入评价范围的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比均为100%。公司已对上一年度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完成整改,并将持续优化内部控制体系。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发表意见,认为该专项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同意该专项说明,并将持续加强监督管理,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3日发布公告,公司副总裁陶媛、胡忠青因工作调整,于2026年4月22日辞去副总裁职务,辞职后二人仍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董事会,聘任孔磊、罗磊为新任副总裁,任期至2026年10月29日止。孔磊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罗磊现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公司确认上述高管变动不会影响正常运营。
关于董事会秘书离任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1日收到副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孔磊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孔磊先生不再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及新聘任的副总裁职务。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张益飞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2026年10月29日。张益飞先生具备相关任职资格,已取得上交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拥有经济学硕士学位及投行、投资相关工作经验。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保持不变。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4,345.18万元,截至2025年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零,所有专户已注销。报告期内,募投项目“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和“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已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1,793.6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95.99万元,累计投入27,259.85万元。公司按规定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合规,不存在违规情形。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对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朱明晖先生、陈石先生及潘敏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核查。经核查,上述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单位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或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关于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出具了专项说明。经核查,公司汇总表所载内容与审计的财务报表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汇总表显示,公司与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存在经营性资金往来,主要涉及销售商品、采购商品、质保金、押金等事项。子公司之间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主要为代垫费用和往来款。相关交易部分涉及前期未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的问题,已在2025年12月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补充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北京德皓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2025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表现良好,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审计费用将根据2026年具体审计范围和要求由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其中年报审计费用由80万元增至9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由55万元增至60万元。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的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496.39万元。其中,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1,215.90万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2,280.06万元,合同资产减值损失30.17万元,无形资产减值损失0.31万元,坏账损失30.05万元。本次计提已由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真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关于2022年度至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的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至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的议案》,对公司2022年至2024年期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补充审议与确认。其中,部分董事在任期内领取的税前薪酬已列示,独立董事领取津贴,个别董事因离任时间或未领薪情况予以备注说明。相关薪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显示,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6,491.76万元,扣除无关收入后为35,770.1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888.5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8,082.64万元。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8次会议,审议70项议案,召集3次股东大会,完成多项公司治理制度修订,并对高管团队进行了调整。公司治理结构持续完善,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共召开17次会议,为公司决策提供专业支持。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84,850,000.00元,主要包括接受关联方劳务、向关联方销售产品等。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定价参照市场价格或成本加成方式确定,部分采购享受市场价6至8折优惠。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认为交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亦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多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信或并购贷款额度,最终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授信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出租部分厂房的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菲林格尔拟将位于丹阳市开发区丹西路999号的部分闲置厂房出租给惠州市星炬新材科技有限公司,租赁期限自2026年9月1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止。租赁面积和租金分阶段递增,年租金分别为30万元、180万元和432万元,按季度支付。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已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出租旨在盘活闲置资产,提升资产运营效率,预计将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遵循公平、责权利统一、长远发展和激励约束并重原则。制度适用于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实行年度津贴制,按季度发放;非独立董事不另发津贴,按所任职务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组成,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50%。薪酬与公司业绩、个人考核挂钩,出现违规、失职等情况可不予发放或调整绩效薪酬。薪酬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逢满)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周逢满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对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董事及高管薪酬等事项进行审议,未发现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公司信息披露合规,承诺履行正常。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石)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石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报告期内,其亲自出席全部应参加的5次董事会会议和1次股东大会,出席应参加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资金占用、募集资金使用、董事及高管提名与薪酬、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等方面均按规定履行职责,未发现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董事会及下属委员会运作正常,无须改进事项。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俊在2025年度履职期间,出席全部应参加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董事及高管提名与薪酬、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利润分配等事项进行审议,未发现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公司信息披露规范,承诺履行正常。张俊认为公司运作合规,无须改进事项。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敏)
潘敏作为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10月16日起任职,期间出席5次董事会、列席1次股东大会,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及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与审议关联交易、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未发现影响独立性情形,积极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明晖)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朱明晖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提交述职报告。报告期内,其亲自出席全部应参加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联交易、董事及高管提名与薪酬、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等事项进行审议,未发现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募集资金专户已完成销户,信息披露合规。其持续与公司管理层、审计机构沟通,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