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22日收盘,双欣材料(001369)报收于16.09元,下跌0.12%,换手率7.82%,成交量15.72万手,成交额2.52亿元。
资金流向
4月22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559.31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893.37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3452.67万元。
股东户数变动
近日双欣材料披露,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8.45万户,较3月10日增加3988.0户,增幅为4.95%。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42万股减少至1.36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21.0万元。
财务报告
双欣材料2025年年报显示,当年度公司主营收入35.85亿元,同比上升2.83%;归母净利润5.36亿元,同比上升2.84%;扣非净利润5.07亿元,同比上升4.4%;其中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9.17亿元,同比上升3.26%;单季度归母净利润1.32亿元,同比上升5.47%;单季度扣非净利润1.23亿元,负债率18.47%,投资收益824.3万元,财务费用-824.8万元,毛利率22.75%。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显示,截至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为8,627,910,882.97元,较上年末增长50.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930,972,168.90元,同比增长51.12%。2025年全年营业收入为3,584,819,823.36元,同比增长2.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6,187,731.54元,同比增长2.8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506,692,447.62元,同比增长4.4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17,877,732.37元,同比下降16.16%。基本每股收益为0.62元/股,稀释每股收益为0.62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1.04%。公司拟以1,147,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2025年末总股本1,147,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派发172,050,000.00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2.09%。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若总股本在实施前发生变化,将按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议案。公司拟以总股本1,147,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合计派发172,050,000.00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2.09%。会议还审议通过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会计政策变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等事项,并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总额为1,965,9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799,825,539.59元,已于2025年12月25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均存放于指定银行账户,尚未投入使用。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与多家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三方监管协议。2025年度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置换、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或现金管理等情况。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服务业务资格,具有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诚信记录。本次续聘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并定于2026年5月7日15:30-16:3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出席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张飞雄、董事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刘志勇、独立董事王鹏、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安志敏及保荐代表人周斌。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6日17:00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互动易平台提交问题,公司将对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应。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且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无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变化。保荐机构中金公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合理,执行情况符合相关法规要求,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内部控制状况。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评价结果显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制度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公司内部控制目标包括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升经营效率和效果。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布日,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重大变化。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提高治理水平。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度,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勤勉履职,召开董事会6次,审议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方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日常关联交易、融资担保额度、公司治理制度修订等事项。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85亿元,同比增长2.83%;归母净利润5.36亿元,同比增长2.84%。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致总资产和净资产分别增长50.91%和51.12%。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履职到位,独立董事未对议案提出异议。2026年将继续提升治理水平,推进生产经营与项目建设。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志勇回避表决。会议同时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适用本薪酬方案,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总额的50%,与公司利润完成率和目标责任制考核挂钩。在股东单位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薪。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6万元(税前),按季度发放。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与非独立董事相同,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80%在次年年初兑现,20%在年报披露后支付。薪酬均为税前金额,代扣代缴个税。离任人员按实际任期和绩效计薪。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等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涉及标准仓单交易视为金融工具核算、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处理等内容。变更后会计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不影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9.66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17.998亿元,已存入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全部存放于指定银行账户。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三方监管协议。2025年度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置换、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或现金管理等情况。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金额,公司相应调减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额度。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确认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编制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1,799,825,539.59元,于2025年12月25日到账,存放于多家银行专户。由于资金到账时间临近年末,2025年度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款项仍存放于专户。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符合规范,无违规情形。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资质条件、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和风险承担能力。立信具备相应资质,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按时完成审计任务,出具的报告真实、准确、及时。项目团队具备丰富经验,未发现违反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审查其执业资质、独立性及审计质量,认为其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有效性,按时完成审计任务,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相关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确认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与审计财务报表相关内容在重大方面不存在不一致。报告显示,公司与子公司及合营企业之间存在经营性资金往来,未发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该报告仅用于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上市公司与子公司及合营企业之间存在经营性资金往来,涉及应收账款科目。主要往来方包括鄂尔多斯市双欣化学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双欣新材料有限公司、GOHSEI SHUANGXIN(HONG KONG) LIMITED和内蒙古高先双欣综合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合计774.60万元,年度累计发生额13,450.84万元,偿还累计发生额13,195.31万元,期末余额1,030.13万元。所有往来均为经营性往来,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刘明远、杨槐、王鹏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经核查,上述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单位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鹏)
王鹏作为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出席全部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履行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责,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财务审计报告及内控自我评价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持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累计现场工作不少于15个工作日,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明远)
刘明远作为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责,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财务审计报告及内控自我评价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未提议召开会议或聘请中介机构,持续与审计机构沟通,现场履职不少于15个工作日,认为公司治理规范,未损害股东利益。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苏海全)
苏海全作为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对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财务审计及内控评价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情形。2026年1月因个人身体原因辞去独立董事及相关职务,辞职于2026年2月9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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