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16日收盘,佛山照明(000541)报收于5.7元,上涨0.35%,换手率0.47%,成交量5.77万手,成交额3281.88万元。
4月1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89.94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65.86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55.79万元。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进行了专项审核,确认相关汇总表公允反映了交易情况。期末存放于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1,331,152,847.36元,收取利息22,480,935.95元;向财务公司贷款余额为20,000,000.00元,支付利息459,444.43元。
2025年,公司董事会召开11次会议,审议59项事项,实现营业收入87.97亿元,归母净利润2.15亿元。公司明确发展战略为“国内领先的智能健康光环境服务商”,持续推进‘十五五’战略规划编制,全年披露公告118份。
公司对2025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结果显示截至评价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体系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覆盖公司及主要子公司全部资产与收入。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财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及制定《财务报告管理制度》。其中《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与《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办法》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其余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自2026年1月1日起变更会计政策,涉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补偿性资产、电子支付系统结算金融负债终止确认等内容。本次变更不影响当期及前期财务状况,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295.50万元,资产减值损失12,994.76万元,其中商誉减值3,421.79万元、存货跌价8,353.74万元,合计计提14,290.26万元;核销资产2,818.45万元,影响利润总额91.82万元。本次计提导致2025年度利润总额减少14,382.08万元,归母净利润减少8,410.30万元。
公司拟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至2027年6月30日。公司在广晟财务公司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17亿元,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0亿元。存款利率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水平,信贷利率不高于公司在其他金融机构的同期同档次水平。截至公告日,公司在广晟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11.68亿元,贷款余额为0.28亿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至2028年6月30日。燎旺车灯及其控股子公司以账面价值1.82亿元的厂房及建筑物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金额2.79亿元;沪乐电气以账面价值463.40万元的厂房及建筑物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金额2000万元。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审议通过开展额度不超过75亿元的票据池业务,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8年6月30日,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将与全国性商业银行合作开展票据托管、质押融资、贴现等服务。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决策,财务管理部组织实施,审计部门监督。
公司因出口业务以美元结算且外汇收支不匹配,拟在12个月内开展累计不超过2.2亿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该事项已由董事会审议通过,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组织实施,财务管理部负责执行,不进行投机交易。
公司披露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累计支出31,532.99万元,当年使用募集资金11,404.5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9,234.80万元,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金额为59,195.83万元。公司终止“智慧路灯建设项目”和“佛山照明海南产业园一期项目”,调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内容并延期至2027年11月。2025年末有665.83万元募集资金被冻结,已于2026年2月底解除。
公司对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进行风险评估,确认其具备合法经营资质,治理结构健全,监管指标合规。截至2025年12月31日,广晟财务公司资产总计99.65亿元,负债合计84.53亿元,所有者权益15.12亿元,资本充足率20.67%,流动性比例68.59%,贷款比例67.34%,投资比例29.46%。公司在其存款余额为13.31亿元,贷款金额2000万元,评估认为合作风险可控。
公司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确认其具备执业资质,执业过程独立、勤勉尽责,出具公允审计意见。大信从业人员3914人,注册会计师1053人,2024年业务收入15.75亿元,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21家。项目签字人员具备相应资质,近三年无不良执业记录,审计中实施三级复核机制,配备专业团队并落实信息安全措施,职业保险与风险基金合计超2亿元。
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确认其具备证券业务资质,已于2025年10月29日和12月8日审议通过续聘其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过程中,大信对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标准审计意见,委员会认为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执业质量符合要求。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进行专项审计,认为该表符合规定,公允反映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占用情况。数据显示,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之间存在经营性资金往来,主要涉及存贷款、货款、投资款;公司与子公司间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主要为代垫款项。相关数据已与经审计财务报表一并使用。
公司披露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显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与其他关联方存在多项经营性资金往来,主要涉及存贷款、货款、投资款等。公司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大额存贷款及利息往来。公司向多家受同一实控人控制的企业提供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涉及货款、物业费、租金、押金等。公司与子公司间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主要为代垫款。截至2025年末,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总额为237,057.80万元。
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李希元、张仁寿、窦林平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依据其签署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三人未在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单位兼任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判断的关系,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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