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16日收盘,威孚高科(000581)报收于20.81元,下跌0.24%,换手率1.53%,成交量12.15万手,成交额2.53亿元。
4月1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26.82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1081.81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408.64万元。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基于《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进行清查和减值测试,2025年度合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83,479.68万元,主要涉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商誉等。其中,其他应收款减值主要因全资子公司威孚国贸平台贸易业务款项回收风险,长期股权投资及海外资产组减值受海外氢能产业政策调整影响。本次计提减少2025年归母净利润81,023.24万元,已获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认可。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对参股公司无锡车联天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方法变更的议案。因公司不再委派董事,丧失对其重大影响,自2025年11月10日起,将该项投资由权益法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变更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变更后,公司合并报表中长期股权投资减少14,223.85万元,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增加37,134.80万元,增加2025年度利润总额26,404.45万元。本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2026年度薪酬方案包括: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15万元(含税),按年度发放;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岗位领取薪酬,未兼任者不在公司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特别嘉奖构成,其中基本年薪占40%,绩效年薪占60%。薪酬均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绩效薪酬部分在年度报告披露及绩效评价后支付。董事及高管离任时,薪酬按实际任期计算。董事薪酬方案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票据池业务,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额度可滚动使用。业务旨在统一管理应收票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具体操作,风险可控。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147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1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中兴华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近三年存在一次民事诉讼但已履行判决,项目团队具备相应资质且无影响独立性情形。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监管要求,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针对个别单位存在的一般缺陷,已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踪落实。公司建立了风控管理委员会,推进风控机制常态化运行,强化风险识别、预警与闭环管理。2026年将持续深化内控体系建设,聚焦关键领域风险防控。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德国博世公司、博世动力总成、威孚环保、威孚精机、长春旭阳、乐卓博威等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为652,100万元,其中向关联人采购货物等预计196,600万元,销售货物等预计447,200万元,其他类关联交易预计8,300万元。2025年度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499,880.32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IRD Fuel Cells A/S和VHIT S.p.A. Società Unipersonale提供合计不超过6,8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用于融资及日常经营相关的担保需求。上述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产负债率均低于70%,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在子公司间调剂使用。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无逾期担保情形。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中兴华具备相应资质,合伙人212人,注册会计师1084人,2025年收入总额219,612.23万元。该所已按约定完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并就审计重点、调整事项等与管理层和治理层充分沟通。经评估,中兴华在独立性、专业能力和审计质量方面符合要求,按时出具了客观、完整的审计报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行报告。中兴华成立于1993年,2025年末有合伙人212人、注册会计师1084人,签署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532人,2025年收入总额219,612.23万元。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及9月15日审议通过续聘中兴华为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对其专业资质、独立性等进行审查,并在审计过程中保持沟通,认为其审计工作规范有序,出具的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2025年度,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勤勉履职,共召开5次会议,审议了定期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等事项。委员会监督外部审计工作,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审计任务;审核公司财务报告,确认其真实、准确、完整;评估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体系,认为内控健全有效。2025年8月起,审计委员会承接原监事会监督职责,实现平稳过渡。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出具专项说明,确认该汇总表与审计的财务报表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汇总表显示,公司与控股股东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存在经营性资金往来,金额为545.28万元,用于支付购买房产款项;与多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期末余额合计245,768.80万元。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控股股东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存在经营性往来,上市公司向其支付购房款545.28万元,期末余额未清零。上市公司与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之间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涉及威孚长安、威孚国贸、IRD、Borit、威孚智行等子公司,期末往来资金余额合计245,768.80万元。资金往来主要原因为内部借款及降低子公司筹资成本。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邢敏、冯凯燕、杨福源、何嘉倩的独立性情况进行核查。经核查,上述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任职,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未发现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风险可控类产品,额度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已制定《资金理财管理制度》,并采取多项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委托理财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冯凯燕在2025年度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会,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对关联交易、定期报告、高管薪酬、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注重保护投资者权益,推动公司规范运作。
何嘉倩作为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任期内出席董事会2次、股东会1次,均投赞成票。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2次会议,审议财务报告、续聘审计机构等事项。与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现场履职7个工作日,监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信息披露。督促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权益,参加独立董事培训,提升履职能力。
潘兴高作为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期内履行职责,出席7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会,参与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联交易、定期报告、高管薪酬、人事任免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保障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其于2025年8月4日因公司推进H股上市安排离任独立董事职务。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邢敏在2025年度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会,参与战略、提名等委员会工作,对关联交易、定期报告、董事任免、续聘审计机构、高管薪酬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相关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报告期内累计现场工作16个工作日,积极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杨福源在2025年度忠实履行职责,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参与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审议关联交易、人事任免、续聘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监督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中小股东权益。报告涵盖履职情况、重点关注事项及对公司治理的建议。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离职情形与程序、移交手续、离任审计、未结事项处理及离职后责任义务等内容。明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部分情形下需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须履行保密义务及未完成的公开承诺。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的行为,确保信息发布的真实、准确、完整,防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保障投资者公平获取信息的权利。制度明确了信息发布的原则、内容规范及内部管理流程,要求坚持诚信、公平、审慎原则,不得发布虚假、夸大、误导性信息,不得利用互动易平台进行市场操纵或内幕交易,并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统筹管理。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明确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特别嘉奖和中长期激励构成。基本年薪占40%,按月发放;绩效年薪占60%,与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实行三年递延支付。特别嘉奖根据突出工作成绩确定,总额不超过绩效年薪。薪酬实行总额管理,分配系数由董事会确定,并设立薪酬储备金用于递延发放。办法还规定了薪酬追索扣回机制,适用于在职、离职及退休人员。福利待遇纳入薪酬体系统筹管理,不得领取额外货币收入或商业保险。本办法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董事会也确认,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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