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16日收盘,聚合顺(605166)报收于11.13元,上涨9.98%,涨停,换手率4.24%,成交量13.33万手,成交额1.44亿元。
聚合顺4月16日涨停收盘,收盘价11.13元。该股于10点50分涨停,未打开涨停,截止收盘封单资金为4606.91万元,占其流通市值1.32%。
4月16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875.07万元,占总成交额26.83%;游资资金净流出1565.74万元,占总成交额10.84%;散户资金净流出2309.32万元,占总成交额15.99%。
近日聚合顺披露,截至2026年4月1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81万户,较3月31日增加65.0户,增幅为0.36%。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75万股减少至1.74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8.77万元。
聚合顺2025年年报显示,当年度公司主营收入55.24亿元,同比下降22.94%;归母净利润1.45亿元,同比下降51.77%;扣非净利润1.42亿元,同比下降51.19%;其中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11.57亿元,同比下降36.95%;单季度归母净利润524.57万元,同比下降92.13%;单季度扣非净利润719.76万元,同比下降88.96%;负债率61.67%,投资收益-1077.06万元,财务费用-3810.29万元,毛利率6.67%。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显示,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5,523,664,445.89元,同比下降22.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4,844,316.67元,同比下降51.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42,081,152.55元,同比下降51.19%。总资产为5,696,686,061.64元,同比下降6.5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977,048,806.78元,同比增长2.7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0,681,890.15元,同比增长134.42%。基本每股收益为0.46元/股,同比下降51.58%。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十股派发现金红利0.6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若股本变动则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等多项议案。会议还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以及《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部分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会议决定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5月6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4月24日,登记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会议审议包括董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薪酬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简易程序发行股票等议案。其中第5项为特别决议议案,第2至5项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第4项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摘要,报告涵盖时间范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编制依据包括上交所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ISO 26000、GRI标准等。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ESG工作组等治理机构,建立ESG信息内部报告机制和监督机制,并将ESG指标纳入绩效考核。报告披露了利益相关方沟通情况及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识别出应对气候变化、污废管理、负责任供应链等21项重要ESG议题。
2025年,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围绕战略规划与年度经营目标,完成产销任务。公司产量57.48万吨,销量57.75万吨,实现营业收入552,366.4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4,484.43万元。持续推进产能布局优化,湖南常德基地二期技改项目进入收尾阶段,山东聚合顺项目建设推进。董事会召开12次会议,完成换届选举,优化募投项目,调整公司治理结构,强化风险管控,提升治理水平。2026年将聚焦主业、创新驱动、资本运作与治理提升。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详细说明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账时间、金额、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截至2025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225.22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余额为11,723.62万元。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部分调整,包括项目内容优化、延期实施及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等情况,并按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2025年1-12月,尼龙切片产量为574,764.13吨,销量为577,514.84吨,主营业务收入5,519,659,742.82元。2025年10-12月,尼龙切片均价为8,523.89元/吨,同比下跌25.49%,环比下跌5.06%;主要原料己内酰胺同期均价为7,547.33元/吨,同比下跌21.93%,环比下跌0.78%。报告期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合规资质,执业人员数量充足,业务收入稳定,具备较强投资者保护能力,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及购买职业保险合计超2亿元。近三年存在一起民事诉讼并已履行判决,未影响其执业能力。事务所及项目成员均保持独立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过程中,事务所勤勉尽责,发表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并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评价。
国泰海通证券作为持续督导机构,对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公司2025年度涉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两期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225.22万元,已按计划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余额为11,723.62万元,部分用于募投项目并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并按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规定,无异议。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50,638.48万元,截至2025年末累计投入43,857.99万元,节余资金225.2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33,166.52万元,本年度投入11,737.77万元,累计投入21,836.45万元。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及进度调整,其中“年产12.4万吨尼龙新材料项目”变更为“年产5.08万吨尼龙新材料建设项目”,并延期至2026年12月。募集资金使用合规,无重大违规情形。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周明生、韩林静、尹德军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经核查,上述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单位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公告披露了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税前薪酬情况,并明确了2026年度薪酬方案。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职务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总额的50%,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独立董事津贴为9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薪酬方案中董事部分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部分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相关薪酬均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报告确认,聚合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2025年度,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韩林静、尹德军、傅永宾组成,韩林静任主任委员。委员会召开了多次会议,审议了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年度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总监聘任、季度报告等事项。委员会监督外部审计工作,评估其执业情况,指导内部审计,审阅财务报告,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并对公司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管理整改等事项进行审查。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内控体系健全有效,运作规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审计依据为《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相关执业准则。审计意见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同时列示了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信息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信息。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布日,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结论的因素。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公司评价结论一致。公司已完成上年度监管警示函所涉问题的整改,并将持续优化内部控制制度。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年报及内部控制审计,审计费用合计75万元(含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对项目人员作出行政处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查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于2026年4月15日审议通过该议案。
2025年,独立董事周明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出席全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高管聘任等事项,监督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同时加强与管理层、审计机构及中小股东沟通,推动完善内部控制体系。2025年度未发生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2025年,韩林静作为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出席全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重点关注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募集资金使用、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等事项,督促公司规范信息披露,加强与中小股东沟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司治理规范,未发生损害股东利益情形。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尹德军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全部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关注关联交易、定期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确保决策合法合规。本人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同时,通过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投资者沟通,维护其合法权益。
本文件为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报告包括审计意见、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关键审计事项等内容。审计意见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方式为以简易程序非公开发行A股,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募集资金将用于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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