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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宁波港年报 - 第四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增长63.55%

截至2026年4月2日收盘,宁波港(601018)报收于4.08元,上涨0.49%,换手率0.25%,成交量48.92万手,成交额1.99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业绩披露要点】:宁波港2025年实现归母净利润51.68亿元,同比增长5.63%,第四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大增63.55%。
  • 来自【股本股东变化】: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环比下降13.5%至11.73万户,户均持股数量升至16.58万股。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4月2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6.13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321.83万元,游资呈净流出态势。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合计派发2,334,527千元,利润分配方案尚待股东会审议。

交易信息汇总

4月2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6.13万元,占总成交额0.18%;游资资金净流出357.96万元,占总成交额1.8%;散户资金净流入321.83万元,占总成交额1.62%。

股本股东变化

股东户数变动

近日宁波港披露,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1.73万户,较12月31日减少1.83万户,减幅为13.5%。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4.34万股增加至16.58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67.82万元。

业绩披露要点

财务报告

宁波港2025年年报显示,当年度公司主营收入310.2亿元,同比上升7.41%;归母净利润51.68亿元,同比上升5.63%;扣非净利润42.14亿元,同比上升7.63%;其中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81.38亿元,同比上升15.93%;单季度归母净利润12.94亿元,同比上升63.55%;单季度扣非净利润6.42亿元,同比上升0.32%;负债率26.99%,投资收益13.09亿元,财务费用1.06亿元,毛利率28.86%。

公司公告汇总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显示,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31,020,365千元,同比增长7.4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68,472千元,同比增长5.6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213,951千元,同比增长7.6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446,792千元,同比增长97.15%。报告期末总资产为123,425,080千元,比上年末增长8.74%;资产负债率为26.99%,较上年增加2.93个百分点。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6.46%,基本每股收益为0.27元/股。公司拟以2025年末总股本19,454,388,399股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334,527千元(含税)。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将可分配利润的65%向全体股东分配,已发放中期分红583,632千元(含税),剩余拟派发现金红利1,750,895千元(含税),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计算。2025年度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334,527千元(含税),即每10股派1.20元(含税)。该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申请授权董事会在满足条件下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

2026年3月31日,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6年度财务预算方案、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多项议案,并同意将部分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4月15日,登记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会议审议包括2025年年度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利润分配方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日常关联交易、债务融资额度等议案。其中多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第7项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5年度共召开5次会议,审议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至第三季度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日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评价与审计报告、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利润分配方案、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等多项议案,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外部审计机构履职客观公正,公司内部控制有效,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内部审计重大问题。2025年8月,独立董事闫国庆辞职,委员会成员变更为于永生、赵永清、潘士远、肖汉斌、肖英杰。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5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与关联方发生存款、贷款及同业业务。存款业务年末余额合计12,346,700千元,产生利息51,326千元;贷款业务年末余额合计3,989,217千元,产生利息102,432千元;财务公司存放同业款项年末余额900,000千元,产生利息128千元。期末对关联方提供未使用贷款额度178,080千元。相关数据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核对。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96.69亿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96.51亿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7.92亿元,募集资金余额为零,差异为银行利息收入1.40亿元。所有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202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2.70亿元,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后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使用合规,不存在违规情形。保荐机构中金公司认为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监管要求。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96.51亿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7.92亿元,募集资金余额为零。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2.70亿元,收到银行利息净收入1.40亿元。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资金12.70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相关账户已全部注销。会计师事务所及保荐机构均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规。

公司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对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于永生、赵永清、潘士远、肖汉斌、肖英杰、刘杰的独立性情况进行核查。经核查,上述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单位兼任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独立董事任职的独立性要求。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了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2025年度各类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为1,368,609千元,未超出预计总额。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386,000千元,涉及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定价公允,不影响公司独立性。该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2026年度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明确深化内控体系建设,推进智慧能源公司、阳光采购公司及温州港集团下属多家企业内控建设全覆盖。持续开展一年两评的内控自评机制,强化缺陷整改与信息披露,计划同步披露2025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完善制度体系,优化制度管理平台功能,推动制度流程化、信息化。加强信息赋能,推进关键业务系统集成,提升风险实时监测能力。强化法务、审计、纪检监察等协同监督,开展内控培训与咨询,提升专业能力。内控审计工作将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协同完成。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德勤华永具备证券服务业务资质,拥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被追究民事责任。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海舟、马甜甜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倪敏均具备多年证券服务经验。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386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56万元,2026年审计费用将据此协商确定。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财务公司注册资本15亿元,股东为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和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25%和75%。财务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风险管理有效,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截至2025年末,资产总额273.48亿元,净资产25.00亿元,净利润2.65亿元,资本充足率14.17%,流动性比例43.81%。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123.33亿元,贷款余额115.53亿元,未发现关联存贷款存在风险。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摘要,涵盖公司在产品和服务安全与质量、员工管理、安全管理与职业健康、环境管理、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的双重重要性议题。报告披露了公司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包括董事会、ESG委员会等治理机构设置,以及利益相关方沟通机制和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报告时间范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编制依据包括GRI Standards、ISO 26000、上交所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等多项国内外标准。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执业资质和证券业务服务能力,续聘程序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审计过程中,德勤华永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通过审前、审中沟通会议,就审计计划、重点事项、调整内容等与会计师事务所充分交流,认为其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监督职责。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监管要求,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控有效性进行了评价。董事会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财务报告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涵盖公司本级及50家下属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比均超87%。公司建立了三道防线机制,对一般缺陷及时整改,不影响财务报告真实性。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布日,无影响内控有效性的变化。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可暂缓或豁免披露相关信息。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可暂缓披露的情形包括信息涉及国家秘密、临时性商业秘密,或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误导投资者。公司需自行审慎判断并履行内部审批程序,确保信息保密。若信息被泄露或出现传闻,应及时披露。制度还明确了登记内容、档案管理和责任追究机制。

刘杰作为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亲自出席4次董事会会议,参加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对议案均投赞成票。参与三季报业绩说明会,与中小股东沟通,现场调研子公司,关注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认为相关事项符合规定,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情形。

赵永清作为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9次、股东会3次,参加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内控评价、高管聘任、薪酬方案、利润分配等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运作合规,未损害股东利益。报告期内开展多次现场调研,关注法律合规与风险管理,履职符合独立董事相关规定。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于永生提交2025年度述职报告,汇报本年度出席董事会9次、股东会2次,主持审计委员会5次会议,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次。重点关注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及现金分红事项,认为公司运作合规,内控制度健全有效。提出多项经营管理建议,并强调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常务会制度及权限划分等内容。细则规定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常务会由总经理主持,研究决定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会议决策以纪要形式作出,重大事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细则还明确了合同签署、制度发布、人事任免及资金使用等方面的权限划分,并规定总经理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生产经营重大变化等情况。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独立董事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该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需要,遵循市场规律,定价公允,程序规范,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重大信息报告制度(2026年3月修订)》,明确公司重大信息的范围、报送程序及责任义务。制度涵盖重要会议、重大交易、关联交易、重大诉讼、重大风险及其他重大事项的信息报送要求,规定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子公司主要负责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等。重大信息需在发生当日以书面形式报送,涉及信息披露的由董事会办公室依规处理。制度强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违规将追责。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肖汉斌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全部9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大会,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与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共计14次。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定期报告、聘任审计机构、董事及高管提名任免、薪酬方案、利润分配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现场调研温州港、台州港及下属公司,提出设备更新、分类管理、安全管理等建议。认为公司治理规范,内控有效,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情形。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潘士远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报告期内,共出席9次董事会会议和1次股东大会,参加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及高管提名聘任、利润分配等事项发表了意见。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关联交易公允,内控有效,利润分配符合规定。2026年将继续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肖英杰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9次、股东会3次,参加审计委员会、ESG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高管薪酬、利润分配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下属港口单位开展实地调研,累计现场工作16天,建议提升运营效率、优化资源配置。认为公司治理规范,关联交易公允,内控有效,利润分配符合实际。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对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审计意见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注册会计师责任是在审计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意见,并披露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未能防止或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财务公司注册资本15亿元,股东为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和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25%和75%。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273.48亿元,负债总额248.48亿元,净资产25.00亿元,资产负债率90.86%,实现营业收入4.66亿元,净利润2.65亿元。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资本充足率14.17%,流动性比例43.81%。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123.33亿元,贷款余额115.53亿元。未发现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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