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3月27日收盘,中润光学(688307)报收于75.1元,下跌1.51%,换手率10.8%,成交量9.59万手,成交额7.14亿元。
资金流向
3月27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167.82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2251.51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1916.3万元。
股东户数变动
近日中润光学披露,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股东户数为7721.0户,较12月31日增加520.0户,增幅为7.22%。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23万股减少至1.15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57.51万元。
财务报告
中润光学2025年年报显示,当年度公司主营收入6.58亿元,同比上升44.75%;归母净利润6304.62万元,同比上升18.0%;扣非净利润4769.13万元,同比上升2.85%;其中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2.0亿元,同比上升47.6%;单季度归母净利润2342.63万元,同比上升48.47%;单季度扣非净利润1180.28万元,同比下降13.28%;负债率33.91%,投资收益323.37万元,财务费用-584.99万元,毛利率32.52%。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红锵)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周红锵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报告包括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确认其独立性未受影响。2025年度,周红锵出席全部7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会,参与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工作,积极与中小股东、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定期报告披露、募集资金使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认为各项决策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2026年将继续勤勉履职,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朝晖)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朱朝晖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报告期内,其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审议,对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股权激励计划调整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相关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其持续关注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积极与管理层、审计机构及中小股东沟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相关审计准则,审计结果显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该结论基于实施的审计工作得出,同时披露了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国信证券作为中润光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出具2025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报告涵盖持续督导工作情况、未发现重大问题、重大风险事项、主要财务指标变动、核心竞争力变化、研发支出及进展、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内容。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4.75%,净利润增长18.00%,完成对戴斯光电51%股权收购并纳入合并报表。募集资金使用合规,无重大违规事项。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润光学拟使用不超过1.0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3.0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将用于募投项目尾款及流动资金,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归公司所有。该事项已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对该事项无异议。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显示,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658,123,470.87元,同比增长44.75%;利润总额68,257,959.52元,同比增长18.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046,242.93元,同比增长18.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7,691,258.25元,同比增长2.85%。总资产为1,529,233,588.22元,较上年末增长45.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902,793,173.40元,同比增长4.9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7.16%,基本每股收益为0.71元/股。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1.0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6,993,055.85元,同比下降37.08%。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本次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若股本变动则维持总额不变并调整比例。该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已审议通过,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后续事项。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润光学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等多项议案,并决定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还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对外担保、外汇套期保值、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股东回报规划等事项。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会议审议包括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年度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薪酬方案、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4月13日,登记时间为4月14日。会议地点为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陶泾路188号。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拟使用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与具备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包括远期、掉期、互换、外汇期权等在内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采取多项风险控制措施,保荐机构对此无异议。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海外业务拓展,外汇收支规模增长,面临汇率波动风险。为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减少汇兑损失,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类型包括远期、掉期、期权等产品或组合,涉及币种为美元及日元。额度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公司已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明确内控流程,不进行投机交易。该事项已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经审计,中润光学公司管理层编制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如实反映了当年度的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显示,公司与子公司中润光学科技(平湖)有限公司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期初余额2,422.96万元,期末余额为零,已全部归还。公司与控股股东控制的浙江必虎科技有限公司存在经营性往来,涉及应收账款13.35万元,已全额偿还。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2026年预计与上海智瞳道和实业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00.00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及接受服务200.00万元,销售产品及提供服务1,800.00万元。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正常经营需求,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天健所成立于2011年7月18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具备证券服务业务资格,上年末有注册会计师2,36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54人。2024年业务收入总额29.69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5.6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4.65亿元,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56家。天健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并已履行判决,未影响其执业能力。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不良诚信记录,具备独立性。2025年度审计费用合计98.00万元。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向东、朱朝晖、周红锵的独立性情况进行核查。经核查,上述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1.00亿元(含本数)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不超过3.0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对该事项出具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在2026年度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在此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中润光学科技(平湖)有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形式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等。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截至公告日实际担保余额为4,563.01万元。
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公司将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结合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执行情况。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高端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和“高端光学镜头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拟于2026年3月24日结项。截至该日,两个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820.65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司加强成本管控、优化建设方案以及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收益。公司拟将节余资金在支付完合同尾款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无异议。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审议了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等多项议案。委员会监督评估了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审阅财务报告,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并协调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内部控制体系健全有效,未发现重大缺陷。
2025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涵盖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涉及公司治理、采购、销售、财务报告、研发等主要业务和事项。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布日,无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变化。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公司评价结论一致。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行报告。审计委员会审查了天健所的资质、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诚信情况,认为其具备相关审计资格。在审计过程中,双方就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充分沟通。天健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发表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审计工作规范有序,客观公正,同意将审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向东)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向东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报告包括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确认其独立性未受影响。2025年度,刘向东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积极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等工作,对关联交易、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及归属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各项决策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时,注重与会计师事务所、中小股东沟通,关注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原则、构成与发放方式。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薪酬遵循公平公正、责权利对等、激励与约束并重、长远发展原则。独立董事及外部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按季度发放;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薪酬发放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存在财务造假等情形时,将追回已发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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