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3月25日收盘,胜利股份(000407)报收于4.87元,上涨1.46%,换手率3.73%,成交量32.66万手,成交额1.58亿元。
3月25日主力资金净流入951.6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1098.93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47.34万元。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股东户数为7.23万户,较12月31日减少3603.0户,减幅为4.75%。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16万股增加至1.22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6.35万元。
胜利股份2025年年报显示,当年度公司主营收入41.65亿元,同比下降1.44%;归母净利润1.56亿元,同比上升32.87%;扣非净利润1.58亿元,同比上升60.09%;其中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11.23亿元,同比上升9.95%;单季度归母净利润3569.71万元,同比上升375.1%;单季度扣非净利润3895.83万元,同比上升12075.27%;负债率45.78%,投资收益3624.22万元,财务费用5754.2万元,毛利率16.31%。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显示,公司2025年末总资产为6,236,935,705.2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054,035,726.63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4,165,107,858.9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5,774,876.81元,同比增长32.8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57,961,078.28元,同比增长60.0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17,799,167.75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1770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5.14%,较上年上升1.13个百分点。公司拟以880,084,6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连同中期利润分配,2025年度累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中期分红需满足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充足且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条件。2026年度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划于2026年下半年实施。该授权事项需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已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十一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5,774,876.81元,母公司净利润284,708,285.6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921,026,728.69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831,917,756.99元。按孰低原则,可供分配利润为831,917,756.99元。拟以总股本880,084,65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合计派发39,603,809.52元(含税)。本次分配为2025年度第二次分配,连同中期已分配部分,2025年度累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该预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十一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工作报告、年度报告及摘要、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社会责任报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6年度业绩合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等事项。部分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或说明。会议由董事长许铁良主持,符合法定程序。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5年,具备证券业务从业经验,截至2025年末有注册会计师1,053人,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21家。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为沈文圣,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肖富建,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为罗晓龙,均具备相应资质且近三年无执业处罚记录。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7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与上年持平。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报告系统阐述了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在2025年度履行经济、环境与社会责任的理念、实践与绩效,涵盖公司治理、安全运营、客户服务、绿色发展、员工关爱、社会公益等方面。公司持续推进数智化转型,强化安全管理和风险防控,实施现金分红回报股东,推广清洁能源助力‘双碳’目标,开展乡村振兴与公益活动。报告时间范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编制依据为深交所相关监管指引,数据来源于公司及下属单位。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控有效性进行评价。董事会认为,截至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控体系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评价范围涵盖公司总部及主要经营单位,资产总额占比93.82%,营业收入占比99.96%。重点关注天然气销气确认、供销差管理、业绩不达标子公司管理等高风险领域。报告期内发现的一般缺陷均已整改完毕。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布日,未发生影响内控有效性的变化。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了公司相关方在2014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019年第一大股东变更及2021年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等事项中的承诺履行情况。涉及承诺包括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等。截至目前,各相关方均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相关承诺仍在履行中。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司及子公司拟与控股股东中油燃气投资集团及子公司和关联方开展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为12,750万元(不含税)。交易内容包括向关联方销售PE原料、PE管材、设备、增值业务产品等商品,提供安装、劳务、租赁等服务,以及采购燃气、设备、增值业务产品等商品,接受设计、安装、监理、信息化运维等服务。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参考第三方报价或同行业收费标准确定。2025年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9,962.66万元(不含税)。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大信具备合规资质,执业人员具备专业能力,近三年无个人诚信问题,保持独立性。审计过程中制定了详细工作方案,执行了专业技术咨询、意见分歧解决、项目质量复核及监控整改等程序,配备充足人力资源,落实信息安全管理要求。委员会认为其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按时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的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大信具备证券业务资质,从业人员3914人,注册会计师1053人,2024年业务收入15.75亿元,审计上市公司221家。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查其专业能力、独立性及诚信状况,认为其符合聘任条件,并于2025年3月20日审议通过续聘议案。审计期间,委员会与其就审计范围、时间安排、重点事项进行沟通,审阅财务报表,确认审计报告客观、完整、及时。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26]第3-00072号审计报告。经审核,公司编制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符合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占用情况。该汇总表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仅用于年度报告披露。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之间存在经营性往来,主要为销售款形成的应收账款。与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之间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科目为其他应收款和应收股利,期末余额合计56,586.85万元。与其他关联方之间亦存在经营性及非经营性往来。汇总表列示了各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会计科目、期初期末余额、发生额及形成原因。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度任职的独立董事杨之曙、郑石桥、戴天宇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经核查,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任职,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或其他影响独立判断的关系,符合相关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戴天宇2025年度述职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8次、股东会3次,本人均全部出席。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参与审议日常关联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权益保护及内部控制情况,累计现场工作15天。认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形。2026年将继续勤勉履职,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郑石桥在2025年度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全部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未发现公司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公司治理运作规范。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杨之曙2025年度述职报告。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全部董事会及股东会,参与审议各项议案,未对议案提出异议。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履职尽责,审核董事监事高管薪酬、财务报告、关联交易等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审计机构保持沟通,督促信息披露规范,现场工作累计15天。公司运作规范,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相关执业准则,审计意见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审计,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65亿元,净利润2.05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18亿元。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天然气销售、装备材料制造等。2025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62.37亿元,负债总额为28.5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30.54亿元。报告期内,公司对商誉及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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