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3月24日收盘,特一药业(002728)报收于10.58元,上涨3.83%,换手率6.02%,成交量19.97万手,成交额2.08亿元。
3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62.29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969.55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031.84万元。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股东户数为8.15万户,较2025年12月31日增加4663.0户,增幅为6.07%。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6679.0股减少至6297.0股,户均持股市值为7.77万元。
特一药业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9.25亿元,同比上升34.42%;归母净利润8167.16万元,同比上升298.5%;扣非净利润7957.9万元,同比上升328.94%。2025年第四季度单季度主营收入2.33亿元,同比上升0.21%;单季度归母净利润1645.45万元,同比上升13.6%;单季度扣非净利润1676.93万元,同比上升3.87%。负债率为21.2%,毛利率为54.6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1,182.44%。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24,529,614.92元,同比增长34.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1,671,615.40元,同比增长298.5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9,578,965.24元,同比增长328.9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4,088,543.19元,同比增长1,182.44%。基本每股收益为0.16元/股,同比增长300.0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55%,较上年上升3.45个百分点。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为2,311,428,505.34元,同比下降3.7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821,466,000.50元,同比增长3.20%。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81,671,615.4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70,850,782.55元,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399,398,209.69元。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74,937,029.10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占净利润的100.74%。该预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的议案》《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等多项议案。会议还审议通过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集团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制度、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等事项。部分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明确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在当年盈利且净利润为正的情况下,每年度至少分红一次,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50%。董事会可根据经营情况提议中期分红。利润分配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也可结合股票分红。公司严格遵守分红决策程序,独立董事应对分红方案发表意见,同时加强与中小股东沟通。分红政策调整须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确保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924,529,614.92元,同比增长34.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671,615.40元,同比增长298.5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4,088,543.19元,同比增长1,182.44%。主要原因为营销体系改革与品牌建设战略见效,核心产品止咳宝片销售恢复。资产负债率下降至21.20%,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有所提升,利息保障倍数达20.44倍。
2025年,公司董事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推动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显著增长。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2,452.96万元,同比增长34.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67.16万元,同比增长298.50%。董事会共召开11次会议,召集3次股东会,审议包括利润分配、募集资金使用、董事换届等多项议案。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有效运行,强化公司治理。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将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内部非独立董事不以董事职务领取薪酬;外部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津贴为10.2万元/年(含税),按月发放。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实际发放根据考评结果确定。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按国家规定代扣代缴税费。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董事会认为,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评价范围涵盖公司及下属主要子公司,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合并报表的100%。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包括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等。报告期内未发现需整改的重大或重要内部控制缺陷。
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股权激励对象行权,公司股本由512,565,434股增至513,309,812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12,565,434元变更为513,309,812元。《公司章程》第六条和第二十一条相应修订,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办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股权激励对象行权,公司股份自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增加744,378股,注册资本由512,565,434元增至513,309,812元,股份总数相应变更。《公司章程》第六条和第二十一条据此修订,其他条款不变。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备案事项。最终修订内容以股东会审议及监管部门核准为准。
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1.80亿元的集团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2个月,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公司为子公司广东特一海力药业有限公司和海南海力制药有限公司分别提供不超过8亿元和2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均为12个月,具体授信及融资事宜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23,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63%,无逾期担保。
公司披露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涵盖2017年可转债、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及2023年简易程序发行股票三类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展、专户存储情况及变更用途详情。报告说明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合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无违规使用情形。
公司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该所具备相应资质,从业人员3,914人,注册会计师1,053人,2024年业务收入15.75亿元,审计上市公司221家。其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认为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内部控制有效。审计过程中就独立性、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审计重点等与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公司认为其在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满足要求,审计工作客观、独立,按时完成任务,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行报告。该所具备证券服务业务资格,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近三年无刑事处罚,存在部分行政处罚和监管措施。公司履行了续聘审议程序,审计委员会在审计过程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审计重点等进行了多次沟通,认为其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内控情况。
上市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广东特一海力药业有限公司之间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期初余额116.29万元,本期累计发生31,337.74万元,偿还累计31,454.03万元。其他关联方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或其他关联资金往来。表格中无非经营性占用余额,相关形成原因为垫付费用、资金往来。
公司董事会对现任独立董事赵晓波、赖瀚琪及已离任独立董事曹艳铭、李桂生任职期间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经核查,上述人员未在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单位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监管要求。
曹艳铭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2次,列席股东会1次,均以电子通信方式参会。其对公司议案均表示赞成,无异议、反对或弃权情形。作为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参与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2025年在公司现场工作4天,关注公司经营、财务、内控等情况,监督信息披露及董事高管履职。因连任独立董事满六年,已辞职,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赵晓波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自1月23日起履职,出席董事会9次、股东会2次,均以电子通信方式参与。作为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参与各委员会会议共10次,未召开战略委员会。全年在公司现场工作18天,关注公司经营、内控、财务及信息披露情况,监督董事高管履职,保障中小股东权益。未发生需提议召开董事会、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2026年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李桂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任职期间勤勉履职,出席董事会2次、股东会1次,均以电子通信方式参会。其对公司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提出异议。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了1次会议,未召开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025年在公司现场工作4天,关注公司经营、内控、信息披露等情况。因连续任职满六年,已辞去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职务,并于2025年1月23日起不再担任。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会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
赖瀚琪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9次、股东会2次,参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现场工作18天,监督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财务管理及关联交易等事项,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聘请外部机构。持续关注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组成。独立董事、外部非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按月发放,由股东会审议。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公司可根据经营情况实施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等中长期激励措施。薪酬调整参考同行业薪酬增幅、通胀水平、公司盈利状况等因素。制度经董事会通过并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
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程序。制度明确了董事任期届满未连任、辞任、辞职及被解任等情形的生效条件与程序,规定了离职后的职责延续,包括工作交接、忠实义务、保密义务及持股管理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两年内仍需履行忠实义务,离职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且需遵守每年转让比例限制。公司应对离职人员未尽义务、未履行承诺等情况进行审查,相关人员须配合后续事项。制度还规定了信息披露、持股变动监管及责任追究等内容。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各募投项目按计划推进,部分项目进度有所调整。会计师事务所审核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保荐机构东莞证券核查后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合规,使用情况符合相关规定。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特一药业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相关准则,审计意见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同时提示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未来有效性存在一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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