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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福耀玻璃年报 - 第四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增长11.35%

截至2026年3月18日收盘,福耀玻璃(600660)报收于57.75元,下跌2.33%,换手率2.0%,成交量40.15万手,成交额23.01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3月18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2亿元,占总成交额9.57%。
  • 来自【股本股东变化】:截至2025年12月31日,福耀玻璃股东户数达9.72万户,较此前增长13.4%。
  • 来自【业绩披露要点】:福耀玻璃2025年实现归母净利润93.12亿元,同比增长24.2%。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拟每股派发现金股利1.20元(含税),2025年度现金分红合计占归母净利润的58.85%。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3月18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2亿元,占总成交额9.57%;游资资金净流入1.32亿元,占总成交额5.72%;散户资金净流入8864.45万元,占总成交额3.85%。

股本股东变化

股东户数变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9.72万户,较9月30日增加1.15万户,增幅为13.4%。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2.34万股减少至2.06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33.52万元。

业绩披露要点

财务报告
福耀玻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457.87亿元,同比增长16.65%;归母净利润93.12亿元,同比增长24.2%;扣非净利润91.65亿元,同比增长23.08%。第四季度主营收入124.86亿元,同比增长14.15%;单季度归母净利润22.48亿元,同比增长11.35%;单季度扣非净利润22.43亿元,同比增长18.34%。负债率46.4%,毛利率37.27%,财务费用-8.31亿元,投资收益-3816.98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0.55亿元,同比增长40.79%;基本每股收益3.57元,同比增长24.3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5.56%,同比提升2.84个百分点。

公司公告汇总

福耀玻璃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45,787,435,563元,同比增长16.65%;利润总额11,161,682,700元,同比增长24.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312,304,150元,同比增长24.20%;基本每股收益3.57元,同比增长24.3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055,090,552元,同比增长40.7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5.56%,较上年增加2.84个百分点。公司拟每股派发现金股利1.20元(含税),2025年度现金分红合计5,480,461,417.20元(含税),占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58.85%。

福耀玻璃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局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0元(含税),合计派发3,131,692,238.40元(含税),结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2025年度不进行送红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数为基数,如期间总股数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2025年度现金分红合计5,480,461,417.20元(含税),占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58.85%。该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福耀玻璃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5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多项议案。2025年度拟每股派发现金股利1.20元(含税),中期已派发0.90元,全年合计分红54.80亿元,占归母净利润的58.85%。会议还审议通过续聘安永华明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申请多家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修改多项内部制度及公司章程等事项,并提请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及类别股东会。

福耀玻璃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公司将于2026年3月27日上午09:00-10:00通过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方式召开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介绍公司2025年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参会人员包括董事兼总经理叶舒、董事兼财务总监陈向明、董事局秘书李小溪及独立董事薛祖云。投资者可于2026年3月20日至3月26日16:00前通过上证路演中心网站或公司邮箱提交问题。说明会结束后可通过该平台查看会议情况。

福耀玻璃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及《董事局议事规则》的公告
2026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及《董事局议事规则》的议案。本次修改基于中国证监会废止《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A股与H股类别股东区分取消,原类别股东会相关条款被删除或调整。修订内容涉及股东会、董事局职权、会议召集程序等,并将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及相关类别股东会审议。修订后的文件将在登记机关备案后生效。

福耀玻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对福耀玻璃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计。经审计,该汇总表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汇总表由公司负责编制和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未就汇总表执行额外审计程序。本专项说明仅用于公司2025年度报告披露,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福耀玻璃2025年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ESG报告)摘要
公司发布2025年ESG报告摘要,涵盖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范围与合并报表一致。公司董事局及战略发展委员会负责可持续发展治理,建立内部报告和监督机制,并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报告依据港交所、上交所及相关国家标准编制,南德认证检测(中国)已对报告出具鉴证或审验报告。

福耀玻璃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公司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安永具备执业资质,专业团队胜任,保持独立性,遵循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其在质量管理、审计投入、信息安全管理等方面表现良好,近三年无重大处罚记录,项目团队未受监管措施。公司认为其履职情况符合要求。

福耀玻璃董事局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公司董事局对在任独立董事刘小稚、程雁、薛祖云和达正浩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经核查,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也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附属企业任职,不存在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影响独立判断的利害关系。董事局认为其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相关监管要求。

福耀玻璃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估。委员会审查了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与执业能力,参与审前沟通,制定审计方案,持续跟踪审计进展,重点督导关键节点,确保审计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委员会认可安永出具的审计意见,认为其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年度审计任务,并审议通过了续聘安永作为2026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的议案。

福耀玻璃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告
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品种包括远期、掉期、期权、利率互换等,交易目的为套期保值,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任一时点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5亿美元或等值外币,交易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已制定相关风险控制措施,防范市场、履约、流动性、操作及法律风险。

福耀玻璃关于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公司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采取多项风险控制措施,包括选择高信用评级银行、加强资金计划管理、定期监控理财情况等,以保障资金安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6.40%,不存在大额负债情况下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福耀玻璃董事局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5年度,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四次会议,审议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各季度及半年度报告、续聘安永华明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更换审计部总监等事项。委员会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专业性和审计费用,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协调内外部审计沟通,审核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并对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事项进行了审查。未发生委托理财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福耀玻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度境内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境外审计机构。安永华明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55家,审计业务收入54.57亿元,与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6家。安永华明及安永香港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近三年无重大诚信记录问题。审计收费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协商确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福耀玻璃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涵盖公司及主要子公司,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比分别达98.85%和99.96%。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布日,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结论的因素。审计意见与公司评价结论一致。

福耀玻璃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7.87亿元,同比增长16.65%;归母净利润93.12亿元,同比增长24.20%。公司持续推进科技创新,研发投入达19.13亿元,占营收比例4.18%,高附加值产品占比提升。拟派发现金股利每股1.20元,2025年度现金分红合计占净利润58.85%。公司完善治理结构,加强信息披露与投资者沟通,发布第十份ESG报告,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

福耀玻璃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因海外销售规模扩大,销售回款以美元、欧元为主,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业务品种包括远期、掉期、期权、利率互换等,任一时点总额不超过5亿美元或等值外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交易期限为董事局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坚持套期保值原则,不进行投机交易,并制定了相应的风险管理制度和控制措施,确保业务的稳健开展。

福耀玻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6年第一次修订)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6年第一次修订),明确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行为规范。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申请暂缓或豁免披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情形。制度规定了适用条件、内部审核程序、登记备案要求及责任追究机制,并要求相关事项经董事局秘书审核、董事长审批后执行,相关材料需保存十年。公司应按时将暂缓或豁免披露的登记材料报送监管部门。

福耀玻璃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6年第一次修订)
公司制定《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6年第一次修订),旨在加强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管理,规范外部信息报送行为,确保公平信息披露,防止内幕信息泄露和内幕交易。制度明确公司向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的审批流程,要求对报送的未公开重大信息履行保密义务,并向接收方发送保密提示函,要求签署保密承诺函。内幕信息知情人需登记备案,相关材料由董事局秘书办公室保管10年。外部单位违规使用信息的,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福耀玻璃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达正浩)
独立董事达正浩在2025年度履职期间,出席全部董事局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提名委员会会议及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重点关注公司财务报告、关联交易、董事提名、内部控制及审计机构沟通事项,认为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内部控制有效,关联交易公允,未损害股东利益。同时参与现场调研与培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福耀玻璃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程雁)
独立董事程雁在2025年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勤勉尽责履行职责,参加董事局会议和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监督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重大缺陷。参与审议了2026年度与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认为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与审计机构就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进行了沟通,未对审计结果提出异议。

福耀玻璃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薛祖云)
独立董事薛祖云在2025年度履职期间,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重点关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关联交易、董事及高管薪酬等事项,认为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关联交易公允,内部控制有效,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全年共出席4次董事局会议、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会议及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福耀玻璃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刘小稚)
独立董事刘小稚在2025年度履职期间,详细说明了其在董事局会议、提名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的出席情况和表决意见。报告涵盖对公司财务报告、关联交易、董事及高管提名与薪酬、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审查意见,确认相关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报告披露了与审计机构沟通、参与公司现场工作及保护投资者权益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福耀玻璃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2026年第一次修订)
公司制定《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2026年第一次修订),旨在规范信息披露工作,提升治理水平,加强对敏感信息的管理。制度明确了敏感信息的定义,适用范围涵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子公司负责人等。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敏感信息的归集、保密和对外披露。制度详细列出了需排查的敏感信息事项,包括常规交易、关联交易、重大生产经营事件、突发事件及重大风险事项。相关单位和个人须及时报告达到披露标准的信息,并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授权不得对外发布未披露信息,违反规定将受到处分。

福耀玻璃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6年第一次修订)
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6年第一次修订),明确公司及下属单位在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时,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及时向公司董事局秘书报告。重大信息范围包括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重大风险情形、公司变更事项等,达到一定标准的交易或关联交易需及时报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获悉重大信息时也负有报告义务。制度还规定了重大信息的报告程序、保密义务及责任追究。

福耀玻璃2025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发布2025年度已审财务报表,经审计师确认,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审计意见为无保留意见。

福耀玻璃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对福耀玻璃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依据相关审计指引和执业准则,审计意见认为,公司在该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同时提示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未来有效性存在一定风险。

福耀玻璃关于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
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同意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15亿元的中期票据和不超过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注册额度2年内有效,由中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联席主承销;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额度同样2年内有效,由多家银行联席主承销。公司可根据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分期发行,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股市场公告
公司发布2025年年度业绩公告,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显示,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312,304,150元。公司拟以2025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A股和H股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股派发1.2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3,131,692,238.40元。结合已实施的中期利润分配,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5,480,461,417.20元,占归母净利润的58.85%。本年度不进行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H股市场公告
公司宣布2025年度末期股息,每股派发1.2元人民币,股息派发日为2026年6月15日。本次股息为普通股息,财政年末及宣派报告期末均为2025年12月31日。股东批准日期、除净日、记录日期等具体安排尚未公布。非居民企业股东将被预扣10%企业所得税,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持有H股的,按20%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股份过户登记处为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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