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3月9日收盘,中钢国际(000928)报收于7.15元,下跌0.28%,换手率2.58%,成交量37.01万手,成交额2.63亿元。
资金流向
3月9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17.05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286.47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603.51万元。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制定《全面预算管理制度》、修订《负债管理制度》以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由董事长赵恕昆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涉及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议事规则,以及董事会授权管理、总经理工作细则、信息披露制度等多项制度。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会议形式、委托出席要求、审批权限、信息披露职责调整等。修订后的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6年3月9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公司重大信息的范围、报告程序及责任。重大信息包括重大交易、日常经营合同、关联交易、诉讼仲裁、重大风险、变更事项等,要求相关责任人第一时间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涉及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等达到一定比例的交易需履行报告义务。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各部门负责人及控股股东等,未及时报告造成信息披露遗漏的将追责。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6年3月9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须为独立董事,负责向董事会提出更换、推荐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建议。委员会行使职权包括拟定选聘标准、搜寻人选、资格审查、评估履职情况等,并形成决议报送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可由董事会、主任或两名以上委员提议召开。委员会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及决议须保存不少于十年。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6年3月9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9日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保障投资者知情权,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整体价值。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并规定了沟通对象、内容及方式。公司设立专门职能部门负责相关工作,强调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进行选择性披露或作出股价预测等行为。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2026年3月9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负责监督外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评估内部控制,协调内外部审计沟通,监督风险管理体系运行,并定期听取风险管理报告。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公司为委员会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相关职责履行情况需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2026年3月9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9日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该办法旨在加强董事会规范化建设,完善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效率,保障股东及相关方合法权益。办法明确了授权原则,包括审慎原则、权责对等、按需授权与适时调整、有效监控等。授权范围涵盖常规授权和临时授权,授权事项不得转授权。董事会可根据情形收回或终止授权,并对授权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授权对象须定期向董事会报告执行情况,重大问题将追究责任。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6年3月9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总经理职责权限,规范经营层运作。细则规定总经理主持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订内部机构设置和基本管理制度,提请聘任或解聘高管,并对董事会负责。细则还明确了总经理办公会的议事规则、工作报告制度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行为。该细则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6年3月9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9日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该规则明确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人员构成、会议召开与表决程序、回避制度及薪酬考核相关内容。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须为独立董事,主要负责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制定、绩效考评、股权激励计划建议等工作。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须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委员会所作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及决议须妥善保存不少于十年。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2026年3月9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制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及ESG管理的研究与建议,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委员会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及决议保存期不少于十年。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6年3月9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在年报信息披露过程中,相关人员因不履行职责或个人原因导致重大差错或不良影响时的责任认定与处理方式。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及证监会、交易所相关规定制定,涵盖责任范围、差错认定标准、处理程序及追究形式等内容。对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信息披露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快报重大差异等情形设定了具体认定标准,并规定了内部调查、责任认定及处罚措施。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离岗位、赔偿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制度(2026年3月9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工作制度》,明确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范围、程序及管理职责。制度强调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董事长或授权人员签发。重大事件需在董事会决议、签署协议或知悉后及时披露。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可申请暂缓或豁免披露,并履行登记备案。公司定期报告包括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须按规定时间和格式披露。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均负有信息披露相关责任。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6年3月9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行为,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该办法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办法明确了股份定义、买卖申报程序、年度转让比例限制、禁止交易期间、信息披露义务等内容,并规定了股份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同时明确在离职后半年内、被立案调查期间等情形下不得转让股份。该办法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6年3月9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明确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范围,规定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的填报、报送流程及时限要求,强化内幕信息保密管理。公司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管理,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报送工作,内幕信息知情人需履行保密义务,违规将承担法律责任。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管理制度(2026年3月9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报送信息的行为,明确报送流程、审批程序及保密要求。制度规定,对外报送信息须履行审批手续,经办人员需提交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及董事会秘书批准后方可报送。报送时须向接收方提供保密提示函,并要求签署回执,登记内幕知情人信息。如因外部单位泄密导致信息泄露,公司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公司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须严格执行制度,防止信息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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