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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林平发展(603284)3月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9.17万元,占总成交额0.56%

截至2026年3月6日收盘,林平发展(603284)报收于48.32元,上涨0.67%,换手率9.9%,成交量1.83万手,成交额8810.59万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3月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9.17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46.76万元。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拟将12,409.33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年产60万吨生物基纤维绿色智能制造新材料项目”,较原计划大幅调减。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3月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9.17万元,占总成交额0.56%;游资资金净流出97.6万元,占总成交额1.11%;散户资金净流入146.76万元,占总成交额1.67%。

公司公告汇总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当日上午10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举行。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时间为当日交易时段。本次会议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3月16日,A股股东可参会。登记时间为2026年3月17日,可通过现场、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阚婉婉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阚婉婉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未持有公司股份,与主要股东及高管无关联关系,未受过监管部门处罚。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已公告。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348,240,398.65元;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金额;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聘任阚婉婉为证券事务代表;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853,700股,发行价格为37.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14,178,156.00元。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5,656.11万元变更为7,541.48万元,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对《公司章程(草案)》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更名为《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24,093,298.93元,低于原计划投入金额,故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其中,“年产90万吨绿色环保智能制造新材料项目(二期)”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保持50,000.00万元不变;“年产60万吨生物基纤维绿色智能制造新材料项目”拟投入金额由70,000.00万元调整为12,409.33万元。本次调整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人无异议,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6年3月修订,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541.48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85.37万股。章程明确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权及议事规则、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与职责、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与转让、对外担保与关联交易决策权限等内容。公司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须满足独立性要求并履行特别职权。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2,409.33万元,低于原计划拟投入金额。公司决定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金额,其中“年产90万吨绿色环保智能制造新材料项目(二期)”仍拟投入50,000.00万元,而“年产60万吨生物基纤维绿色智能制造新材料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由70,000.00万元调整为12,409.33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该调整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此无异议。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26年2月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344,120,196.01元,已支付发行费用4,120,202.64元,合计348,240,398.65元。本次置换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专项鉴证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立信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6年2月5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624,093,298.93元,用于年产90万吨绿色环保智能制造新材料项目(二期)和年产60万吨生物基纤维绿色智能制造新材料项目。截至2026年2月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344,120,196.01元,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同时,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4,120,202.64元,亦拟进行置换。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62,409.33万元,截至2026年2月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34,412.02万元,支付发行费用412.02万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合计34,824.04万元置换前述自筹资金投入。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监管规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对公司本次置换无异议。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624,093,298.93元,到账时间为2026年2月5日。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已获保荐机构无异议核查意见,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承诺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将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先行支付相关款项,后续六个月内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一般账户,该部分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保荐机构国联民生证券无异议。此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顺利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62,409.33万元,截至2026年2月5日已全部到账。由于募投项目建设周期原因,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对公司本次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62,409.33万元,用于年产90万吨绿色环保智能制造新材料项目(二期)和年产60万吨生物基纤维绿色智能制造新材料项目。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操作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顺利推进,已履行董事会等相关审批程序,保荐机构对此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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