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3月5日收盘,中金辐照(300962)报收于18.5元,上涨4.23%,换手率5.94%,成交量15.68万手,成交额2.84亿元。
资金流向
3月5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4.18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151.7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27.51万元。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明确内幕信息及知情人范围,规定内幕信息的审批、登记备案程序,要求在信息披露前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报备。同时明确内幕信息知情人的保密责任,禁止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信息,违反者将被追责。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明确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津贴标准。独立董事领取津贴,已退休兼职外部董事按月领取工作补贴,优秀或称职者年终另有额外补贴。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专项奖励和中长期激励构成,按月预发,年度清算。薪酬与公司业绩、个人考核挂钩,并建立薪酬追索扣回制度,对违规或造成损失的责任人追回已发薪酬。本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2026年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购买董责险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其中,购买董责险及薪酬管理办法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会议由董事长方中华主持,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地点为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绿景社区布吉路1028号中设广场B栋19层1915室。会议将审议《关于购买董责险的议案》和《关于制定〈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3月16日,股东可现场出席或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中小股东将单独计票。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责险的公告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责险的议案》,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保险期限为12个月。因全体董事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该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比超半数,主任由独立董事担任。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需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提出建议后,董事会未采纳的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研究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ESG相关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1名,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战略委员会通过召开会议审议相关议题,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批。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会议记录及决议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与薪酬政策,提出相关建议。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主任由独立董事担任。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需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及决议文件由董事会事务部保存,有效期不少于十年。董事会未采纳委员会建议时,应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明确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情形、程序及责任义务。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在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等情况下,原董事需继续履职至改选完成。离职人员须办妥工作交接,继续履行任职期间的公开承诺,并承担保密、忠实义务。公司对离职人员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可追究责任,赔偿损失。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