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3月5日收盘,灵康药业(603669)报收于4.39元,上涨2.09%,换手率1.2%,成交量8.65万手,成交额3789.49万元。
资金流向
3月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63.72万元,占总成交额14.88%;游资资金净流出406.62万元,占总成交额10.73%;散户资金净流入970.34万元,占总成交额25.61%。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就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6年3月5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5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10,709,8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4.1635%。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表决程序合法,决议合法有效。未发生提出临时议案的情形。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5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长陶灵萍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1635%。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同意310,174,161股,占99.8275%;反对405,752股,占0.1305%;弃权129,948股,占0.0420%。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决议合法有效。
关于回购账户部分股份注销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5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将回购专用账户中尚未使用的8,915,893股股份由原定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变更为全部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注销后,公司总股本拟由721,246,136股变更为712,330,243股,注册资本相应减少。根据《公司法》规定,债权人有权自接到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公告披露日起45日内申报债权,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债权申报时间为2026年3月6日至4月19日,可通过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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