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1月28日收盘,华菱钢铁(000932)报收于6.25元,上涨1.79%,换手率1.31%,成交量90.44万手,成交额5.6亿元。
投资者: 子公司华菱湘钢、华菱涟钢需补缴 2018 年至 2023 年期间环境保护税及滞纳金合计约 6.57 亿元,原因系煤焦油销售转运手续不完善。基于此次补税事项,想向您咨询以下核心问题:针对本次补税及滞纳金产生的相关责任,公司是否会启动内部追责程序,追究对应高层管理人员的管理责任?结合上市公司内控及责任追究相关制度,公司有无要求相关责任高层退回关联期间奖金的计划或制度依据?
董秘: 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请参考之前的回复。
投资者: 依据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3号公告,煤焦油合规直接销售无需缴环保税。华菱湘钢、涟钢2018-2023年因煤焦油转运手续不完善,致公司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合计6.57亿元。公司公告解释轻飘飘,高层答复避重就轻,难道毫无管理责任?这笔巨额损失,公司是否会向相关财务领导追究责任?
董秘: 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请参考之前的回复。
投资者: 2026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如果超过70亿,希望广大中小股东联合起来投反对票,谢谢大家。
董秘: 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2026年资本开支计划正在编制过程中,预计新开工项目投资额同比去年将下降。
投资者: 尊敬的华菱钢铁董秘您好!公司补缴 6.57 亿环保税及滞纳金(非 7.57 亿),此前是否提前披露相关信息?该事项是否足以影响投资者决策?缴纳依据是否合理?面对质疑,投关仅以 “看公告、不得罪税务机关、参考同行” 敷衍,未正面回应核心疑问,我们对这种敷衍态度深感失望。请逐一正面回应上述问题,盼复!
董秘: 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公告披露符合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
投资者: 公司近年超低环保改造投入高昂,且近三年业绩呈下滑态势。此前提议收购水电站制绿氢用于炼铁,以降低环保投入、契合绿色低碳转型方向,该建议曾遭董秘办敷衍回应。请问公司是否评估过该绿氢应用方案的可行性?未来是否有通过此类创新路径优化环保成本、改善业绩的规划?
董秘: 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坚持绿色低碳发展,持续关注包括富氢气体利用、氢冶金在内的等各种减碳方式及新冶金技术的应用。公司目前已布局焦炉煤气制氢和电解水制氢,将氢应用到实际生产中,助力公司绿色低碳发展。
投资者: 尊敬的华菱钢铁董秘您好!公司 2025 年三季报已纳入 2.24 亿元补缴款,然三季报到 12 月 31 日期间,未披露控股子公司重大涉税风险提示。请问董秘团队是否刻意隐瞒负面消息?此举是否构成信息披露违规?对于中小股东因此遭受的损失,公司是否承担连带责任?请正面回应。
董秘: 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公告披露符合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
投资者: 尊敬的董秘您好!公司近三年斥巨资投入主业,却未获预期回报反而投产项目陷入亏损,请问上马相关产线时未充分考量下游行业景气度?为何不借鉴部分钢企经验合理布局第二主业,以改善业绩?
董秘: 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保持战略定力,在产品结构调整等方面的持续投入,是着眼于公司长远发展、提升长期竞争力的战略举措。公司重大项目投资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内部制度进行充分论证,这些高端品种项目从建成投产到达产达效,再到实现预期经济效益均需要合理时间和周期。公司在专注于做精做强钢铁主业的同时,也关注产业链上下游合适的投资布局机会。
投资者: 尊敬的董秘您好!关于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告的环保税补缴事项(公告编号 2025-77),请问:1)自查期间 2018—2023 年的确定依据是什么?2)税务机关以‘转运手续不完善’认定应纳税义务,公司认为该认定是否符合《环境保护税法》的立法本意?3)无法获取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证明文件的具体原因及应对措施?
董秘: 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请参考之前的回复。
投资者: 董秘您好,公司已刊登业绩预盈公告,请问硅钢子公司全年利润是否已经扭亏开始盈利?
董秘: 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硅钢子公司2025年已实现盈利。
投资者: 公司公告称煤焦油 “全部销售给下游客户综合利用,未直接向环境排放”,但税务机关以 “转运手续不完善 + 无法取得全部跨省客户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证明文件” 为由要求补缴。请问 “转运手续不完善” 具体指哪些环节、哪些批次?无法取得省级证明文件的客户占比及对应税款金额分别是多少?
董秘: 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本次补税情况详情请见公司披露的公告。
投资者: 行业下行期,总部赋能是企业抗周期关键。宝钢股份成立联合小组、以“7+1”专项体系赋能子公司,中信特钢通过专业化整合与事业部制强化协同,均成效显著。对比之下,公司总部虽有四大中心定位,但对子公司的实际支撑仍显不足。建议将湘钢、涟钢、衡钢的重复功能收归集团,成立跨基地联合小组深化协同,请问公司是否有相关整合规划及实施时间表?
董秘: 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对子公司实施战略设计与战略控制相结合的模式,并不存在您提到的问题。总部作为战略管控中心、价值创造中心、职能服务中心和风险防控中心,可通过跨部门、跨层次、跨工序、跨地域等方式提升企业运营效率和支撑公司高质量发展。
投资者: 公司煤焦油已合理处置未直接排放,仅因跨省客户省级证明未获取便补缴6.57亿环保税及滞纳金,且相关征税存在追征期、滞纳金计算等法律争议,为何不通过申诉维护合法权益?少量转运手续不完善的相关责任高层是否已追责?此次事项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涉事高层将如何处理?是否会按薪酬管理办法退回相关奖金?
董秘: 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请参考之前的回复。
投资者: 当前行业下行压力加剧,协同降本增效至关重要。请问湘钢、涟钢、衡钢在研发、销售、信息管理等核心领域是否已实现打通共享?目前三家子公司存在职能岗位重复问题,总部现有管控模式偏重于下达目标考核,在助力子公司解决实际经营难题方面支撑不足。市场希望公司总部整合子公司重复职能,转型为问题解决型赋能总部,请问公司是否有相关优化规划与落地时间表?
董秘: 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对子公司实施战略设计与战略控制相结合的模式,并不存在您提到的问题。总部作为战略管控中心、价值创造中心、职能服务中心和风险防控中心,可通过跨部门、跨层次、跨工序、跨地域等方式提升企业运营效率和支撑公司高质量发展。
投资者: 尊敬的华菱钢铁董秘您好!请问贵司生产的煤焦油是否符合该国家标准?销售的下游客户是否均具备综合利用资质?相关综合利用是否获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盼复!
董秘: 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煤焦油管理属性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办便函〔2025〕31号)等文件精神,公司产生的煤焦油符合《煤焦油标准》(YB/T5075)技术要求,目前已作为产品管理,不再纳入固体废物管理,后续综合利用不再需要生态环境部门的批准。
投资者: 当前行业下行周期下,头部钢企凭借强总部管控实现子公司高效协同降本。公司“小总部大基地”模式中,总部对子公司管控力度不足,湘钢、涟钢、衡钢仍存在各自为战的情况,这是否是公司与头部钢企差距被拉大的原因之一?请问公司是否有优化总部管控模式、推动三大基地研发、销售等资源协同整合的具体规划?
董秘: 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对子公司实施战略设计与战略控制相结合的模式,并不存在您提到的问题。总部作为战略管控中心、价值创造中心、职能服务中心和风险防控中心,可通过跨部门、跨层次、跨工序、跨地域等方式提升企业运营效率和支撑公司高质量发展。
投资者: 当前钢铁行业深度调整、下行压力加剧,宝钢股份、中信特钢凭借“一总部多基地”模式,以总部统筹资源、赋能子公司解决实际问题实现业绩稳健。但与公司董秘沟通中了解到,总部仍偏重分解目标,缺乏对基地的实质赋能支撑。请问公司现有管理模式是否已不适应行业下行格局?针对业绩下滑现状,公司是否有改革组织架构、强化总部协同赋能的具体规划?
董秘: 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对子公司实施战略设计与战略控制相结合的模式,并不存在您提到的问题。总部作为战略管控中心、价值创造中心、职能服务中心和风险防控中心,可通过跨部门、跨层次、跨工序、跨地域等方式提升企业运营效率和支撑公司高质量发展。
1月28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968.16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992.76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2960.93万元。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