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1月26日收盘,光明乳业(600597)报收于7.97元,下跌0.87%,换手率1.22%,成交量16.85万手,成交额1.34亿元。
1月2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4.77万元,占总成交额0.41%;游资资金净流入338.06万元,占总成交额2.52%;散户资金净流出283.3万元,占总成交额2.11%。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增补张宇桢女士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会议还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修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上述两项议案均获得全体董事同意。会议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长黄黎明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899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张宇桢女士为公司普通董事的提案》,选举张宇桢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普通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就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6年1月26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审议了选举张宇桢女士为公司普通董事的提案。表决结果显示,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24%,提案获审议通过。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参会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责任。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规定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要求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等,须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条件的媒体发布。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事务,董事长承担首要责任。制度涵盖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内幕信息管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责任追究等内容,并要求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管理。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定义、关联人范围、备案程序、回避制度及审议披露要求。办法规定了关联董事和股东在审议关联交易时的回避义务,并对不同金额和类型的关联交易设定了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标准。对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需签订书面协议并按总额提交审议,同时明确了可免于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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