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每日必读 - 正文

股市必读:恒丰纸业(600356)1月23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40.48万元,占总成交额11.9%

截至2026年1月23日收盘,恒丰纸业(600356)报收于9.26元,下跌0.11%,换手率1.65%,成交量4.92万手,成交额4540.22万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月23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40.48万元,占总成交额11.9%。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恒丰纸业获证监会批复,同意其发行股份购买四川锦丰纸业100%股权。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月23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40.48万元,占总成交额11.9%;游资资金净流入219.97万元,占总成交额4.85%;散户资金净流入320.51万元,占总成交额7.06%。

公司公告汇总

恒丰纸业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暨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9,820万元,包括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委托加工、接受劳务、销售材料等。主要关联方为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恒元汉麻科技有限公司和四川锦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收购四川福华竹浆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张华持有的四川锦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基础协商确定为25,414.23万元,发行股份价格为8.25元/股,发行数量为30,805,126股。交易完成后,锦丰纸业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

恒丰纸业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批复,同意公司向四川福华竹浆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29,881,281股股份、向张华发行923,845股股份,用于购买四川锦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该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将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恒丰纸业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修订说明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四川锦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司已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并于2026年1月24日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与此前披露的草案(注册稿)相比,交易报告书更新了本次交易履行相关审批程序的情况,并删除了“审批风险”相关表述。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四川福华竹浆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张华持有的四川锦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价格为25,414.23万元,以发行股份支付对价。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交易对方承诺所获股份锁定36个月。本次交易已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包括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中银国际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次交易为恒丰纸业向竹浆纸业及张华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锦丰纸业100%股权,交易作价25,414.23万元,发行价格为8.25元/股,发行股份数量为30,805,126股。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交易对方承诺所获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报告对交易的合规性、定价公允性、风险因素等进行了分析,并发表明确意见。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APP下载
广告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恒丰纸业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