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1月16日收盘,东方盛虹(000301)报收于10.52元,较上周的10.67元下跌1.41%。本周,东方盛虹1月14日盘中最高价报11.01元。1月16日盘中最低价报10.44元。东方盛虹当前最新总市值695.5亿元,在炼化及贸易板块市值排名5/30,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280/5183。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接到控股股东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知,对盛虹科技及其关联企业部分员工第三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原定存续期由36个月延长至60个月,延长24个月。在原存续期内,员工自筹资金部分按单利年化保底收益率8%计算;展期期间按单利年化保底收益率5%计算,税费由持有人自行承担。存续期内若计划资产均为货币性资金,可提前终止。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并决定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缪汉根、计高雄、杨天威;独立董事候选人为袁建新、许金叶、任志刚。因可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增至6,611,230,317股,注册资本相应变更。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确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预计2026年度互相担保额度的议案》,其中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获99.79%同意,互相担保额度议案作为特别决议事项获98.61%同意通过。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1月13日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共331人,代表股份4,715,525,2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3260%。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预计2026年度互相担保额度的议案》,后者为特别决议案,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对关联交易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将于2026年2月6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事项包括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以及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表决。议案3为特别决议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月30日。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确认公司调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持有人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并完成相关信息披露。控股股东盛虹科技或其母公司继续提供融资担保及收益托底保证。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显示,参与对象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中层及以上人员,总人数不超过516人,资金总额不超过13.6亿元,其中员工自筹不超过6.8亿元,融资不超过6.8亿元。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锁定期12个月,存续期60个月。控股股东为融资提供担保,并对员工自筹资金提供年化8%保底收益。该计划需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调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员工自筹资金部分在原存续期届满前年化保底收益率为8%,展期24个月内为5%;存续期由36个月延长至60个月;信息敏感期买卖股票限制时间缩短;相关审议程序由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调整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修订稿)指出,持股数量上限约为10,264.1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65%。存续期为60个月,锁定期12个月。控股股东为融资提供担保,并对员工自筹资金提供保底收益承诺。该计划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袁建新声明其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或提供服务,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担任独立董事不超过三家上市公司。
董事会提名袁建新、许金叶、任志刚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提名人确认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其关联方无利益冲突。
许金叶声明其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已通过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属于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前十名自然人股东,亦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过去十二个月内无相关利益关联情形。
任志刚声明其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已通过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属于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行政处罚,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明确参与对象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中层及以上人员,资金来源包括员工自筹、控股股东借款等,总筹资额不超过13.6亿元,融资比例不超1:1。控股股东为融资提供担保,并对员工自筹资金提供保底收益承诺,存续期60个月,锁定期12个月,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由管理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
公司章程修正案显示,因2025年第四季度盛虹转债转股新增股份150股,公司总股本由6,611,230,167股增至6,611,230,317股,注册资本相应变更。同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涉及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及法定代表人规定等内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授权董事长或其委派人办理工商登记及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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