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强力新材(300429)01月06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至强力新材管理层;你司董秘多次以‘行业机密’拒绝回复投资者核心问题,定期报告也未披露对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关键信息(如高端产品认证进度、HBM材料订单、客户绑定情况等)。上市本应保障信息公开与投资者知情权,你司这种做法让中小投资者如何判断价值?即想着上市融资又以‘行业机密’拒复的边界在哪、是否履行了豁免披露的登记与报备?定期报告信息披露是否符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要求?如此回复是否合规?
强力新材回复:您好,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如有符合披露标准的事项,公司将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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