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2月31日收盘,永和股份(605020)报收于26.89元,下跌0.77%,换手率0.92%,成交量4.62万手,成交额1.24亿元。
12月3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732.9万元,占总成交额5.9%;游资资金净流入242.6万元,占总成交额1.95%;散户资金净流入490.3万元,占总成交额3.95%。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已于2025年12月24日届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成,2024年扣非净利润较2023年增长119.56%。各业务单元及个人绩效考核已完成,解锁条件已满足。首个解锁期解锁股份1,080,9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解锁合规,后续将按规定择机出售或非交易过户。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081.8723万元。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与经营、制冷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等。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治理结构,明确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与义务。章程还规定了股份发行、转让、回购,利润分配政策,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以及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事项的具体规则。公司设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董事会下设多个专门委员会。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原则、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按季度发放;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职务领取薪酬,未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发放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组成,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50%。薪酬与公司业绩挂钩,亏损情况下需说明薪酬合理性。薪酬税前发放,代扣个人所得税。制度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实施,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注销部分已到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注销涉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未行权的期权,合计注销股票期权56,399份。该事项已获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注销部分已到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因激励对象在行权期内未行权,公司决定注销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未行权的40,354份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未行权的16,045份股票期权,合计注销56,399份。本次注销不影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注销符合相关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公司后续将办理注销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拟吸收合并另一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华生氢氟酸有限公司。本次吸收合并旨在优化管理架构,实现区域集中化管理,提升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合并后,内蒙古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存续,内蒙古华生氢氟酸有限公司依法注销,其资产、负债、业务等由存续公司承继。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合并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2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符合条件的380人可解锁股票权益1,080,990股;注销56,399份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因股权激励行权及可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增至510,818,723股,拟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全资子公司内蒙古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内蒙古华生氢氟酸有限公司;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1月21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月15日,登记时间为2026年1月20日。会议审议《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其中第一项为特别决议议案。会议地点位于浙江省衢州市世纪大道893号公司会议室。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因可转债转股及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公司总股本由470,489,868股增加至510,818,723股,注册资本相应由470,489,868元增至510,818,723元。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涉及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内容。本次修订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及备案手续。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