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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华厦眼科(301267)12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61.36万元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12-31 04: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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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2月30日收盘,华厦眼科(301267)报收于17.99元,下跌1.15%,换手率0.59%,成交量3.82万手,成交额6901.19万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2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61.36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250.77万元。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华厦眼科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苏庆灿等六人为新一届董事候选人。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决定终止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主因为行业集采及医保支付改革影响业绩考核达成。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2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61.36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110.59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250.77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提名苏庆灿、陈凤国、李晓峰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傅元略、王志强、郑文礼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人选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会议同时审议通过终止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并决定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1月14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事项包括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苏庆灿、陈凤国、李晓峰,以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傅元略、王志强、郑文礼。上述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表决。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月8日。

关于终止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因行业集采政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因素影响,公司经营情况与原定业绩考核指标存在偏差,继续实施难以实现预期激励效果。该终止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终止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和管理层勤勉尽职。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傅元略

傅元略作为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其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属于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亦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或为公司提供中介服务。其担任独立董事未违反公务员、党政干部、高校人员等相关任职限制规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市场禁入或公开谴责。其承诺将勤勉履职,保持独立性,并已在不超过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志强

王志强作为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其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属于持股1%以上股东或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且最近十二个月内无相关利益关联情形。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公务员法、党纪规定及监管要求,未受过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公开谴责,任职境内上市公司不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郑文礼

郑文礼作为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声明人确认与公司无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非持股1%以上股东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且最近三年未受监管处罚或公开谴责,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本人承诺将勤勉履职,保持独立性。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傅元略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傅元略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获取利益,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受过监管机构处罚,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且在公司连任未超过六年。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志强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王志强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与被提名人无利害关系或其他影响独立履职的密切关系。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各项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证券市场禁入或公开谴责等处罚,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且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郑文礼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郑文礼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关联企业任职,未在公司获取财务、法律等服务,且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事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包括苏庆灿、陈凤国、李晓峰;独立董事候选人包括傅元略、王志强、郑文礼。上述候选人需经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将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现任董事会成员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继续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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