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2月26日收盘,保税科技(600794)报收于3.86元,下跌0.52%,换手率1.39%,成交量16.74万手,成交额6457.88万元。
资金流向
12月2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38.57万元,占总成交额6.79%;游资资金净流出323.64万元,占总成交额5.01%;散户资金净流入762.21万元,占总成交额11.8%。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包括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2026年度子公司授信及担保、为关联方提供反担保预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授权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及远期结售汇业务、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等六项议案。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2026年度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担保、为关联方交割库业务提供反担保预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授权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及远期结售汇业务、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等六项议案。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所有议案均获通过,其中第三项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第六项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决议合法有效。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了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义务、董事会与监事会职责、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等内容。公司注册资本为120015.2157万元,股份总数为1200152157股,已实施回购并注销1200万股股份。章程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的职权及议事规则,规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与勤勉义务,并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财务资助等行为作出限制。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会议召集与通知程序、议事程序、决议方式及会议记录等内容。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包括职工董事和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名,可设副董事长。董事会行使包括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管理机构设置、高管聘任与报酬等职权。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通知需提前发出。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事项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规则还规定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与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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