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公司新闻 - 正文

科大智能:合同金额达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将履行自愿披露

来源:证星董秘互动 2025-12-19 17:00:3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之星消息,科大智能(300222)12月19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请问贵公司,国家电网2025年12月9号公布了sg25r5批次中标公告,旗下子公司科大智能电器技术有限公司中标了,为什么公司都没有披露公告?
科大智能董秘:您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签署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合同,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一)涉及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或者接受劳务等事项的,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亿元;(二)涉及销售产品或商品、工程承包或者提供劳务等事项的,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亿元;(三)公司或者深交所认为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合同。综合考虑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规模和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合同实际体量情况,涉及销售产品或商品、工程承包或者提供劳务等事项的,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的公司即履行自愿性信息披露。谢谢!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广告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科大智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