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2月6日丽尚国潮发布的《丽尚国潮关于收到甘肃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显示: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收到甘肃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叶茂、吴小波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5〕14号)。经查,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部分人员在公司OA系统中开设账号,超越权限参与审批上市公司日常经营事项,导致公司独立性不足,违反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相关规定。时任董事长叶茂、现任董事长吴小波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甘肃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上述两人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需在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近1年,丽尚国潮无研报覆盖。
丽尚国潮2025年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公司主营收入4.77亿元,同比下降7.54%;归母净利润1.16亿元,同比上升7.85%;扣非净利润1.17亿元,同比上升9.05%;其中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1.54亿元,同比下降4.15%;单季度归母净利润3618.54万元,同比上升4.45%;单季度扣非净利润3500.3万元,同比上升3.88%;
丽尚国潮(600738)主营业务:主要经营业务为专业市场管理、商贸百货零售和新消费新零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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