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1月11日收盘,红太阳(000525)报收于6.32元,下跌0.63%,换手率1.42%,成交量14.03万手,成交额8871.41万元。
11月1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760.71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117.54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878.24万元。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不超过247人调整为214人,授予数量由不超过735.47万股调整为513.12万股;确定向214名激励对象授予513.1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5年11月11日,授予价格4.30元/股;拟变更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合计221万元;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并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2025年11月10日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5年11月11日为授予日,向214名激励对象授予513.1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30元/股,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监事会于2025年11月11日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认为214名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以2025年11月11日为授予日,授予513.1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30元/股。
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审议通过调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确定授予事项、拟变更2025年度审计机构、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其中,《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包括取消监事会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20日,会议将审议变更审计机构、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议案,部分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中小投资者表决将单独计票。
公司拟变更2025年度审计机构,原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服务四年,现通过招标程序拟聘任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合计221万元(财务报告审计151万元,内部控制审计70万元),公司已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充分沟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修订案于2025年11月11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主要修订内容包括:“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增设“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会议”等章节,明确党委领导作用,完善利润分配、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决策程序,新增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取消监事会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并新增一名职工代表董事,该修订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同步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并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上述部分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职责包括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审计工作,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相关事项需经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超半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负责研究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并购重组等事项,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严禁未经授权签署担保文件,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履行回避表决程序,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视同公司担保,制度要求采取反担保措施,定期核查并按规定披露。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管考核标准、薪酬政策及股权激励计划建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决策应事先听取公司党委意见,规则详细规定董事任职资格、权利义务、职权范围、会议召集与表决程序及专门委员会设置。
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或自行召集会议,会议应提供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决议需及时公告,律师应对会议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关联人和关联交易定义,规定决策权限、审议程序、信息披露要求及回避表决机制,强调关联交易应公平、公正、公开,定价公允,重大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明确信息披露范围、内容、流程及责任主体,涵盖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等,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制度包含信息保密、档案管理及责任追究内容。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指出,因部分激励对象放弃认购及个别人员在敏感期交易股票,公司对激励计划进行调整,调整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已履行必要内部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公司公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共计214人,包括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等,授予总量513.1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40%,其中203名中层及骨干获授357.23万股,占比69.62%,激励对象未参与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无持股5%以上股东或其亲属。
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审议通过向214名激励对象授予513.12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授予价格4.30元/股,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管11人及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203人,授予条件已满足,限售期分别为24个月、36个月和48个月,解除限售需满足公司及个人考核要求。
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审议通过调整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因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或减少认购,以及个别人员在知悉计划后存在股票交易行为,取消其资格并相应调整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数量,调整后激励对象为214人,授予数量为513.12万股,该调整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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