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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城地香江(603887)10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547.51万元,占总成交额8.01%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10-31 03:4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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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0月30日收盘,城地香江(603887)报收于16.33元,上涨1.43%,换手率3.29%,成交量19.61万手,成交额3.18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0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547.51万元,占总成交额8.01%。
  • 来自股本股东变化:因业绩未达标及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合计回购注销6,915,000股限制性股票。
  • 来自业绩披露要点:2025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9.60%,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同比增长106.96%。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自2025年10月1日起对部分机器设备折旧年限由10年调整为10-15年。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0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547.51万元,占总成交额8.01%;游资资金净流入236.64万元,占总成交额0.74%;散户资金净流出2784.15万元,占总成交额8.75%。

股本股东变化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因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未达激励计划设定的17亿元考核目标,导致74名激励对象合计6,810,000股限制性股票需回购注销;另有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持有的105,000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亦需回购注销。本次合计回购注销76人所持限制性股票6,915,000股。公司已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债权人通知义务,并办理回购过户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608,944,421股减至602,029,421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由13,665,000股减至6,750,000股。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原因包括: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合计回购注销105,000股;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未达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考核目标(不低于17.00亿元),导致74名激励对象合计6,810,000股需回购注销。综上,本次共回购注销6,915,000股。回购注销涉及激励对象76人,注销日期为2025年11月3日。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608,944,421股变更为602,029,421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由13,665,000股减至6,750,000股。公司已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债权人通知义务,无债权人申报。董事会确认本次回购注销合法合规,不损害激励对象及债权人权益。

业绩披露要点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本报告期营业收入428,871,453.97元,同比增长49.60%;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1,714,459,426.80元,同比增长106.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报告期为-34,505,053.09元,年初至报告期末为2,853,016.72元。总资产13,211,388,808.80元,较上年度末增长65.4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为482,739,713.26元,同比增长35.65%。公司称收入增长主要因在手订单增多并逐步交付,期间费用减少。报告期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公司公告汇总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0日发出,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部分董事以腾讯会议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张杨主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和《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两项议案均经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表决结果均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备查文件为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容诚专字[2025]200Z1309号)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计估计变更议案。因公司新建“沪太智慧云谷数字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采用土地与房屋自持模式,且部分设备预计可使用年限达15年,为更真实反映财务状况,决定自2025年10月1日起对合作期限超过15年或自持的土地、房屋数据中心项目的部分机器设备折旧年限由10年调整为10-15年,涉及设备包括柴油发电机组、蓄冷罐、冷水机组、冷却塔等。折旧方法仍为年限平均法,残值率保持0.00%-5.00%不变。本次变更为未来适用法,不追溯调整,对公司2025年9月30日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决定对部分固定资产中机器设备的折旧年限进行调整。本次变更将柴油发电机组、冷水机组、冷却塔、蓄冷罐及其配套设备的折旧年限由原来的10年调整为10-15年,残值率保持0.00%-5.00%不变,折旧方法仍为年限平均法。此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5年10月1日起执行,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追溯调整以往财务报表,不会对公司以往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及会计师事务所均认为本次变更是合理、合规的,能更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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