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17日收盘,上汽集团(600104)报收于16.35元,下跌2.62%,换手率0.42%,成交量48.23万手,成交额7.97亿元。
资金流向
10月1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7968.67万元,占总成交额10.0%;游资资金净流入884.78万元,占总成交额1.11%;散户资金净流入7083.89万元,占总成交额8.89%。
中豪(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2025年10月16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由董事会召集,董事华恩德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两项议案:一是子公司动力新科与相关方联合出资参与上汽红岩重整事项,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6666%;二是关于在招商银行开展存贷款等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398%。关联股东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对相应议案回避表决。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2,35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1947%。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上汽集团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在上海市虹口区同嘉路79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华恩德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1947%。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动力新科与相关方联合出资参与上汽红岩重整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在招商银行开展存贷款等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两项议案均获通过,无否决议案。其中,第一项议案涉及关联股东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第二项议案涉及关联股东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中豪(上海)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决议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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