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16日收盘,天宏锂电(920252)报收于29.2元,上涨2.64%,换手率8.89%,成交量6.07万手,成交额1.8亿元。
10月16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96.02万元,占总成交额1.09%;游资资金净流出322.91万元,占总成交额1.8%;散户资金净流入123.35万元,占总成交额0.69%。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都伟云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结合方式召开。出席股东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1,890,4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2923%。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反对和弃权均为0股。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朱彦颖、李勤芝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17日决议召集,并于2025年9月19日在北交所信息披露平台发布通知公告,会议于2025年10月15日15:00在浙江湖州现场召开,同时通过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800,0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一定比例;网络投票股东0名。中小投资者股东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000股。会议审议《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810,0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和弃权均为0股。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5年10月修订,公司证券代码920252,证券简称天宏锂电。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265.0665万元,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在北交所上市。章程明确了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与义务,规定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设董事长一名,总经理为法定代表人。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章程涵盖经营范围、股份发行与转让、股东会及董事会职权与议事规则、利润分配、内部审计、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内容,并规定本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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