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16日收盘,华发股份(600325)报收于5.14元,下跌1.72%,换手率1.33%,成交量36.59万手,成交额1.89亿元。
资金流向
10月1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941.86万元,占总成交额10.26%;游资资金净流入1151.63万元,占总成交额6.08%;散户资金净流入790.23万元,占总成交额4.17%。
华发股份第十届董事局第六十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签署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公司增资及提供股东借款、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6亿元的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48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723,143,283.13元,已存放于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募投项目包括上海华发海上都荟、无锡华发中央首府和珠海华发金湾府,预计未来12个月有3,601,663,094.49元资金暂时闲置。
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原计划投入金额,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进行调整。上海华发海上都荟项目拟投入2,800,000,000.00元,无锡华发中央首府项目拟投入1,100,000,000.00元,珠海华发金湾府项目拟投入金额由原计划调整为823,143,283.13元。本次调整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不影响项目实施。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净额4,723,143,283.13元对募投项目公司增资及提供股东借款,用于实施三个募投项目。其中,向全资子公司上海泾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2,800,000,000.00元;向控股子公司无锡铧博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1,100,000,000.00元;向控股子公司珠海华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借款823,143,283.13元。少数股东将按持股比例同步提供借款。
公司及下属三家募投项目公司已与国金证券、华金证券及相关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48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723,143,283.13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已完成验资。截至2025年10月14日,募集资金专户合计存放金额为4,768,066,037.74元。
公司就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事项,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拱北支行、国金证券、华金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专户账号为2002025129100352465。该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5,124,4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042,372,818.01元。截至2025年10月11日,此前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5.8亿元和13.3亿元均已归还。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583,438,969.83元置换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部分。截至2025年10月1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576,709,611.46元,预先支付发行费用6,729,358.37元。该置换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完成置换的要求,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7亿元闲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5,042,372,818.01元,截至2025年10月14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约98,767.33万元。资金将用于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开发,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
公司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明确选聘须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决定。会计师事务所需具备证券服务执业资格,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原则上连续聘用不得超过八年,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十年。审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服务满五年须轮换。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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