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14日收盘,华发股份(600325)报收于5.27元,上涨0.0%,换手率1.79%,成交量49.3万手,成交额2.62亿元。
10月1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77.23万元,占总成交额1.82%;游资资金净流入336.68万元,占总成交额1.28%;散户资金净流入140.55万元,占总成交额0.54%。
2024年11月4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3.3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10月11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13.3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获公司内部决策机构批准,并经珠海市国资委、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由国金证券、华金证券、中金公司担任联席主承销商,以竞价方式确定首年票面利率为2.70%,发行规模为4,80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48亿元。最终确定15名认购对象,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私募基金等专业机构投资者,均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涉及产品已完成备案。发行过程合法合规,相关法律文件有效。
本次发行数量为4,8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4,800,000,000.00元。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1644号文核准,截至2025年9月29日,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76,856,716.8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723,143,283.13元,资金已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次发行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证报告。
本次发行证券代码600325,发行数量48,000,000张,募集资金总额48亿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723,143,283.13元。发行对象共15名,包括国信证券、诺德基金、中信建投等,首年票面利率2.70%,期限六年,初始转股价格7.06元/股。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到期日止。本次发行不设转股价格修正条款,限售期安排为转股所得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均为华发集团,实际控制人均为珠海市国资委,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480,000.00万元,发行数量4,8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六年,首年票面利率2.70%,逐年递增0.05%。初始转股价格为7.00元/股,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到期日止。本次发行不设转股价格修正条款,不提供担保。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发行对象共15名,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私募基金等,均以现金认购。发行过程遵循“利率优先、边际投资者等比例配售”原则,所有认购对象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且与发行人无关联关系。联席主承销商认为发行过程合法合规,体现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承销总结及相关文件已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通过,公司将尽快办理债券登记托管手续。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报告书》及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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