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10日收盘,珀莱雅(603605)报收于80.36元,上涨0.34%,换手率1.24%,成交量4.89万手,成交额3.93亿元。
10月10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853.94万元,占总成交额7.26%;游资资金净流入457.42万元,占总成交额1.16%;散户资金净流出3311.36万元,占总成交额8.43%。
珀莱雅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396,005,292股扣除回购股份2,210,825股后的393,794,467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合计派发315,035,573.60元(含税)。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16日,除权(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10月17日。因差异化分红,除权(息)参考价格较前收盘价下调0.796元/股。“珀莱转债”转股价格由96.26元/股调整为95.46元/股,自2025年10月17日起生效,权益分派期间可转债停止转股。
珀莱雅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的议案,发行规模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15%,并授予超额配售权。公司将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实现沪港两地上市。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和总经理全权处理H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有效期24个月。募集资金将用于研发创新、品牌建设、智能制造、数智化建设、全球化布局等。公司拟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安永香港)作为H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内部治理制度的修订与制定,涵盖独立董事、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对外担保、投资者关系、内幕信息管理等方面。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并制定相应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议通过H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投保董高责任险、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聘任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等议案。公司将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包括H股发行上市、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授权董事会处理相关事宜、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滚存利润分配、修订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聘请审计机构等12项议案,其中议案1-7、10为特别决议案,所有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20日。公司制定《董事会成员及雇员多元化政策》,承诺确保董事会至少有一名与其他成员性别不一致的成员,逐步提高女性董事比例,迈向性别均等目标,并每年在企业管治报告中披露执行情况。公司制定《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由董事会领导,设立ESG管理委员会与执行小组,设定2045年全价值链碳中和目标,规范ESG方针、目标、报告编制与披露。公司制定《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要求涉密信息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备案,档案须境内存放,底稿不得擅自出境,配合境外监管须通过跨境监管合作机制。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规范股份申报、转让限制与信息披露,每年减持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25%,禁止在定期报告前等敏感期交易。公司制定《对外投资经营决策管理制度》,明确投资决策权限,重大资产购买或出售连续12个月内累计超总资产30%的须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须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超募资金可用于在建项目、新项目或回购股份。公司制定《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担保对象须具备良好资信并提供反担保,建立风险监控机制。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通过官网、电话、业绩说明会等多渠道与投资者沟通,强调合规、平等、主动、诚信原则。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与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知情人须保密并签署协议,违规将被追责。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范定期与临时报告披露,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制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关联方界定,关联交易须签订书面协议,关联董事及股东须回避表决。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设独立董事3名,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及一名常居香港人士,任期不超过6年。《公司章程(草案)》明确公司可发行A股和H股,利润分配中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应现场召开,并提供网络方式便利股东参与,表决遵循一股一权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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