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29日收盘,利扬芯片(688135)报收于34.21元,下跌0.29%,换手率6.86%,成交量13.92万手,成交额4.75亿元。
9月2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713.97万元,占总成交额1.5%;游资资金净流入415.16万元,占总成交额0.87%;散户资金净流入298.82万元,占总成交额0.63%。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两项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原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位一并取消,《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公司总股本由200,309,1140股变更为203,072,655股,注册资本相应变更。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78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60万元,内控审计费18万元,与2024年度持平。该所截至2024年末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50亿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规定,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须过半数推举召集人主持,涉及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收购事项等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组织与资料提供,会议记录需详细记载并由独立董事签字确认。公司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范基于实际经营需求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禁止投机,使用自有资金,由财务中心操作,内部审计部门监督。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允许涉及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的信息在符合条件时暂缓或豁免披露,须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并防止泄露。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董事会负责档案登记与报送,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证券部为日常办事机构,内幕信息包括对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知情人员须保密并禁止内幕交易。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应要求反担保,财务中心、法务部负责审查与合同签订,加强后续风险管理。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范围涵盖内部控制、财务信息及经营活动效率,拥有查阅资料、调查取证、提出建议等权限。公司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设立总经理办公会作为日常经营管理最高决策机构,定期或临时召开。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禁止在定期报告公告前后敏感期内买卖股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每年可转让不超过所持股份的25%,买卖需提前申报并在变动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股权管理及会议筹备等工作。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义务人包括董事、高管、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在知悉重大信息后当日报告董事会秘书。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确保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涵盖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关注媒体传闻与股价异动,及时澄清披露。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须存放于专户,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严禁用于财务性投资,内部审计部门每半年检查使用情况,董事会每半年披露专项报告。公司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投资包括股权投资、资产收购、证券投资等,根据投资规模分级审批,重大投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战略委员会评估重大项目,证券部负责评估建议。公司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选聘需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决定,控股股东不得干预,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项目合伙人服务满5年须轮换。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通过官网、上证e互动平台、电话、邮件、说明会等方式开展交流,严禁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关联人包括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管及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关联交易需公允定价,达到标准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公司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半数以上通过有效。公司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负责董事与高管人选的审查与建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公司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负责考核标准与薪酬政策的制定与审查,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涉及自身薪酬时须回避。公司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独立董事三名,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董事应对决议承担责任。公司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在公司及关联方任职,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每届任期不超过六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公司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内部审计部门向其报告工作。公司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修改章程等职权,会议可采用现场或网络方式召开,表决分为普通决议与特别决议。公司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禁止通过垫付费用、代偿债务等方式占用公司资金,董事会为责任主体,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财务中心与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检查。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董事辞任自收到通知生效,高管辞任自董事会收到报告生效,公司须在两交易日内披露,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忠实义务延续两年,保密义务持续至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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