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12日收盘,宁波中百(600857)报收于13.57元,下跌0.95%,换手率1.13%,成交量2.54万手,成交额3459.44万元。
9月12日主力资金净流出79.96万元,占总成交额1.44%;游资资金净流入259.48万元,占总成交额4.66%;散户资金净流出179.52万元,占总成交额3.23%。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应飞军主持。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现场会议在宁波市海曙区和义路77号汇金大厦21层举行。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9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5,813,913股,占公司总股本29.34%。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均达到通过条件,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浙江素豪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在宁波市海曙区和义路77号汇金大厦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应飞军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股东共9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5,813,9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3393%。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改<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各项议案均获通过,无否决议案。其中第一项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浙江素豪律师事务所见证本次会议,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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