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8月15日收盘,协鑫能科(002015)报收于12.21元,上涨0.08%,换手率5.26%,成交量85.41万手,成交额10.35亿元。
8月15日,协鑫能科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入2521.21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499.89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2021.33万元。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下午召开,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朱钰峰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选举朱钰峰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费智先生为副董事长,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会议选举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包括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同意聘任费智先生为公司总裁,彭毅先生、牛曙斌先生为副总裁,彭毅先生兼任财务总监,杨而立先生为董事会秘书,焦国清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王晓燕女士为内审负责人,任期均为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此外,董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所有议案均获得全票通过。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于2025年8月15日14:00在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623,324,614股,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581,450,548股。共有272名股东参与投票,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814,833,1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5244%。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朱钰峰、朱共山、费智、朱战军、顾增才、彭毅当选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罗正英、刘敦楠、奚力强当选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均为三年。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为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定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会议通知提前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27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14,833,1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5244%。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产生了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协鑫能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核查。协鑫能科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376,499.9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72,070.47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部分募投项目已终止或结项,如新能源汽车换电站建设项目和新能源汽车充电场站建设项目,而信息系统平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结项。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此外,公司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事项已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保荐机构认为该事项履行了必要法律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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