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8月8日收盘,保隆科技(603197)报收于40.42元,下跌0.15%,换手率1.93%,成交量4.12万手,成交额1.66亿元。
8月8日,保隆科技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出1511.09万元,占总成交额9.1%;游资资金净流入1777.88万元,占总成交额10.71%;散户资金净流出266.79万元,占总成交额1.61%。
保隆科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2025年8月8日在上海市松江区沈砖公路5500号131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董事长张祖秋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共22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53956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88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A股同意票数为75338678股,占比99.9244%,反对票数为39307股,弃权票数为17700股。对于5%以下股东,同意票数为11604079股,占比99.5111%。上海磐明律师事务所张勤、赵桂兰律师见证了会议,认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审议事项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特此公告。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8月9日。
上海磐明律师事务所就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8月8日在上海召开,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召集,并于2025年7月23日发布会议通知。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上海市松江区沈砖公路5500号131会议室举行,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3,742,5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876%。网络投票股东21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653,120股,占5.5005%。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票为75,338,6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44%。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审议事项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会决议一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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