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近日公布了2件张家港行(002839)作为相关当事人的判决书,详细内容如下:
案号:(2025)苏0582民初2130号
- 标题: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审理法院: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裁判结果:一、被告董某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某公司归还借款本金58457.97元以及截至2024年9月20日的利息4745.75元、罚息2632.51元、复利549.82元(自2024年9月2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等均按《最高额借款合同》约定计算)。
- 当事人信息:
- 原告:某公司(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董某
- 判决日期:2025年3月6日
案号:(2025)苏0582民初3923号
- 标题: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审理法院: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裁判结果:一、被告储某、吴某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某公司归还借款本金68000元以及截至2024年10月23日的利息4367.07元、罚息3100.80元、复利422.89元(自2024年10月24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等均按《最高额借款合同》约定计算)。
- 当事人信息:
- 原告:某公司(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储某
- 被告:吴某
- 判决日期:2025年3月20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当事人公司/机构全名是通过与相关诉讼立案主体关联获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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