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28日收盘,峰岹科技(688279)报收于234.47元,下跌3.44%,换手率2.28%,成交量1.27万手,成交额3.02亿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107.16万元,占总成交额3.67%;游资资金净流入1333.63万元,占总成交额4.42%;散户资金净流出226.47万元,占总成交额0.75%。
截至2025年2月28日,峰岹科技股东户数为4786户,较12月31日增加624户,增幅为14.99%。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2.22万股减少至1.93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474.75万元。
峰岹科技2024年年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6.0亿元,同比上升45.94%;归母净利润2.22亿元,同比上升27.18%;扣非净利润1.88亿元,同比上升59.17%。其中2024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1.67亿元,同比上升29.05%;单季度归母净利润3855.0万元,同比下降24.17%;单季度扣非净利润3250.74万元,同比下降6.25%;负债率为3.64%,投资收益4548.02万元,财务费用-361.16万元,毛利率53.24%。
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2,362,312.7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24,116,032.96元。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8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92,363,380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193,000股,以92,170,380股为基数测算,预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1,892,896.4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2.33%。2024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8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92,363,38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193,000股,以92,170,380股为基数测算,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71,892,896.4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2.33%。2024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0,018,565.93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91,911,462.33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1.33%。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4月22日10点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区科技中2路1号深圳软件园(2期)11栋801室公司会议室。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2025年4月22日9:15-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4月16日,登记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登记地点为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区科技中2路1号深圳软件园(2期)11栋801室。参会股东需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会议联系方式:电话0755-86181158-4201,邮箱ir@fortiortech.com。
公司拟使用34,5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4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89,344.9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72,846.18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高性能电机驱动控制芯片及控制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高性能驱动器及控制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总投资金额分别为34,511万元、10,033万元和11,000万元。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旨在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承诺在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34,5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认为此举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资金可以在此额度及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投资风险方面,公司将选择信誉好、风险措施严密的金融机构产品,并由财务部跟踪分析,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监督资金使用情况。此举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为股东谋取更多回报。董事会和监事会均同意此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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