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阿莱德(301419)03月03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尊敬的董秘您好,根据一般商业性保密原则,公司不可以透露相关合作商的合同金额,合同单价,以及其他附加性条款,并没有特别注明不可以透露合作公司,公司一直不透露头部人形机器人公司的名称,是不懂这个吗?
阿莱德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的建议,具体客户信息受限于商业保密原则与协议约定无法披露,望您理解。公司会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通过公司公告、定期报告等途径与股东分享公司的业务进展与经营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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