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月16日收盘,华翔股份(603112)报收于12.76元,上涨1.19%,换手率1.09%,成交量4.74万手,成交额6088.94万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48.2万元,占总成交额9.0%;游资资金净流入133.17万元,占总成交额2.19%;散户资金净流入415.04万元,占总成交额6.82%。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为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由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召开,通知于15日前发布。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1月16日14:30在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甘亭镇华林村公司307会议室举行,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15:00。
共有115名股东及代理人出席,代表352,858,5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9840%。现场出席股东13名,代表304,979,256股;网络投票股东102名,代表47,879,325股。中小投资者股东103名,代表2,622,225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52,681,681股同意,174,500股反对,2,400股弃权。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确认,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1月16日在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甘亭镇华林村公司307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共11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52,858,5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9840%。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52,681,681股,占99.9498%,反对174,500股,占0.0494%,弃权2,400股,占0.0008%。本次审议的议案无需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计票,且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侯家垒、王鑫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认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