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月7日收盘,长园集团(600525)报收于4.62元,上涨2.9%,换手率0.87%,成交量11.46万手,成交额5222.36万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79.61万元,占总成交额7.27%;游资资金净流出385.05万元,占总成交额7.37%;散户资金净流入764.66万元,占总成交额14.64%。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于2025年1月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完成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离职激励对象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总股本由1,319,045,152股变更为1,318,780,152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319,045,152.00元变更为人民币1,318,780,152.00元。公司根据前述变动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2. 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已满足,为100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相关解锁事宜,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4,255,000股。关联董事杨博仁、王伟、姚泽回避表决。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1月6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为100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相关解锁事宜,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4,255,000股。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8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6.5万股。公司总股本由1,319,045,152股变更为1,318,780,152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319,045,152.00元变更为人民币1,318,780,152.00元。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指出长园集团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满足,同意对100名激励对象获授的425.5万股限制性股票按规定解除限售。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为长园集团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确认公司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解除限售条件。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公告。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1月10日,上市流通数量为425.5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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