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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日股市必读:新元科技(300472)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536.56万元,占总成交额10.15%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1-06 03:4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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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月3日收盘,新元科技(300472)报收于6.99元,上涨6.07%,换手率8.72%,成交量21.85万手,成交额1.51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新元科技主力资金净流入1536.56万元,占总成交额10.15%,散户资金净流出2270.47万元,占总成交额15.0%。
  • 公司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

交易信息汇总

新元科技2025-01-03的资金流向显示,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536.56万元,占总成交额10.15%;游资资金净流入733.91万元,占总成交额4.85%;散户资金净流出2270.47万元,占总成交额15.0%。

公司公告汇总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月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李雅婷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7日以通讯方式送达,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修改,公司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相应修改。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月)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月)旨在规范公司行为,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强调公司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确保股东权利。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须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2个月内召开。若无法按时召开,需向江西证监局和深交所报告。

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与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等流程。董事会、监事会及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需提前20天(年度)或15天(临时)发出,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股东可通过现场、网络等方式参会并投票,表决结果需及时公告。

规则还规定了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的通过条件,特别决议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应提供多种投票方式,确保股东参与便利。股东会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月)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月)旨在明确董事会职责和权限,规范内部机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董事会下设证券事务部及多个专门委员会,如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董事会主要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审议财务预算、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决定重大收购和重组方案等。董事会需集体行使法定职责,不得授权他人。涉及重大业务和事项应集体决策。董事会审批权限涵盖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具体审批标准根据交易金额和比例确定。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由特定情形触发。会议通知、提案、表决等流程详细规定,确保会议合法合规。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同意,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和决议公告,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

公司章程(2025年1月)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888.6371万元,注册地址位于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才都工业园区科技园路666号。公司经营范围涵盖智能装备、环保工程、软件开发等多个领域。章程明确了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与义务,规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责与运作规则。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强调现金分红优先,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章程还规定了股份发行、回购、转让等规则,明确了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的程序。此外,章程设立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包括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和战略委员会,以加强公司治理。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也作了明确规定。章程自2025年1月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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