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31日收盘,彩蝶实业(603073)报收于14.61元,下跌1.08%,换手率2.15%,成交量1.09万手,成交额1597.64万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72.71万元,占总成交额4.55%;游资资金净流出26.34万元,占总成交额1.65%;散户资金净流出46.38万元,占总成交额2.9%。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在公司1楼会议室(一)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7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施建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 <舆情管理制度> 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12月制定)》。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12月制定),旨在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涵盖以下主要内容:
舆情包括负面报道、不实报道、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影响股价的信息及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的事件信息。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负责启动和终止舆情处理工作,评估影响,制定处理方案,协调对外宣传和监管机构沟通。
舆情信息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处理原则包括及时性、针对性、协同性和审慎性。一般舆情由组长和董事会秘书灵活处置,重大舆情需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决策,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传播范围,如实时监控、与媒体沟通、加强投资者沟通、澄清公告、法律手段等。
公司内部人员、关联方、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及媒体违反保密义务或传播虚假信息,公司有权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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