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结果通知单》,公司受让广西梧州三箭制药有限公司的小儿化痰止咳颗粒在完成持有人变更后,通过了GMP符合性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来宾提取车间(中药前处理和提取生产线)、综合制剂车间(颗粒剂生产一线),检查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1日,检查结论为符合《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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